海口一女子錯過站遷怒擊打公交車司機 獲刑四年
2019-10-09 14:57:22??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李雅蘭 我來說兩句 |
中新網海口10月9日電 (洪堅鵬 王嬌) 海南海口一女子乘坐公交車錯過了站點,與公交車司機理論起沖突后,猛地擊打司機頭部。海口市美蘭區人民法院近期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仉某娥因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 2019年4月11日19時30分許,被告人仉某娥乘坐海口市54路公交車回家,途經美蘭區江東大道新蕾幼兒園附近的一個臨時公交車站點時,因未能及時下車而與司機發生糾紛。公交車離開站點在行駛過程中,被告人仉某娥來到駕駛室旁猛地用手擊打司機王某的頭部,王某采取緊急制動措施將車停下來,并報警。 仉某娥得知王某報警后欲離開現場,被王某阻攔,隨即兩人發生拉扯,后仉某娥被公安民警抓獲。經鑒定,公交司機王某右眼眶瘀斑及結膜充血,損傷屬輕微傷。案發后,仉某娥親屬代其賠償被害人王某損失,并取得王某的諒解。 美蘭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仉某娥置公共安全于不顧,毆打正在行駛過程中的公交車駕駛人,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后果,但其行為已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鑒于被告人仉某娥當庭自愿認罪,其家屬積極賠償,并取得公交車司機的諒解,依法可從輕處罰。該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記者從海口市公交集團了解到,自上述事件發生后,被打司機王某心理出現問題,無法正常工作,后辭職回老家休養。 據了解,美蘭法院今年已審理三起涉及公交車安全行駛的案件。其中,一名女乘客因在行駛中的公交車上扇了司機一巴掌,另一男乘客許某勝因搶奪公交車方向盤,均因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分別獲有期徒刑4年和3年。(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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