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查處違法違規制售電子煙行為——國家煙草專賣局有關負責人談電子煙監管
2019-11-02 07:58:48?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黃麗紅 我來說兩句 |
新華社北京11月1日電 題:依法查處違法違規制售電子煙行為——國家煙草專賣局有關負責人談電子煙監管 新華社記者劉羊旸 國家煙草專賣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1日對外發布《關于進一步保護未成年人免受電子煙侵害的通告》。通告發布的背景及目的是什么?如何更好地保護未成年人免受電子煙侵害?怎樣加強對電子煙的監管?對此,新華社記者專訪了國家煙草專賣局有關負責人。 電子煙存在安全隱患和健康風險 “電子煙作為卷煙等傳統煙草制品的補充,其自身存在較大的健康和安全風險,尤其對未成年人損害更加嚴重。”這位負責人說。 電子煙是一種特殊的煙草產品,一般由煙油和煙具組成。煙油主要由煙堿(尼古丁)制成并通過電子煙具將尼古丁以及各類添加劑霧化后供消費者吸食。 這位負責人表示,多數電子煙在原材料選擇、添加劑使用、工藝設計、質量控制等方面隨意性很強,存在不安全成分添加、煙油泄漏、劣質電池等嚴重質量安全隱患。 特別是一些電子煙企業為了提高產品的吸引力,隨意添加各類添加劑以改變電子煙口味和煙油顏色,市場亂象叢生,產品質量參差不齊。電子煙市場的無序發展,對消費者特別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產生嚴重危害。 眾多國家全面禁止或嚴格限制電子煙銷售 據這位負責人介紹,目前,世界范圍內已有很多國家全面禁止或嚴格限制電子煙銷售。有明確立法或正式宣布禁止銷售電子煙的國家或地區已超過40個。 去年8月,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和國家煙草專賣局聯合發布了《關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電子煙的通告》。“自通告發布以來,社會各界共同保護未成年人免受電子煙侵害的意識普遍增強,向未成年人推廣和銷售電子煙的現象有所好轉。但我們也關注到,未成年人大多是通過互聯網知曉、購買并開始吸食電子煙。”這位負責人說。 據調查,很多電子煙企業以年輕人作為互聯網營銷的重點,用“幫助戒煙”“健康無害”等違背客觀事實的宣傳誤導消費者,并將電子煙標榜為“年輕”“時尚”“潮流”的代表誘導未成年人。很多學生家長反映,其子女受到網上電子煙宣傳的吸引并可以輕易通過電商平臺購買電子煙,要求監管部門進一步采取嚴格措施防止未成年人受到電子煙侵害,強烈呼吁社會各界對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的行為予以制止。 對此,國家煙草專賣局與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反復研究論證,決定再次聯合發布通告,旨在進一步保護未成年人免受電子煙侵害。 依法查處違法違規制售電子煙行為 1日發布的通告明確要求,各類市場主體不得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敦促電子煙生產、銷售企業或個人及時關閉電子煙互聯網銷售網站或客戶端,電商平臺及時關閉電子煙店鋪并將電子煙產品及時下架,電子煙生產、銷售企業或個人撤回通過互聯網發布的電子煙廣告。 這位負責人表示,今后一段時間,要進一步強化社會各界保護未成年人免受電子煙侵害的意識。國家煙草專賣局將加強與相關部門協同配合,共同做好電子煙監管工作,繼續依法查處違法違規制售電子煙行為,有效維護未成年人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隨著通告的發布,國家煙草專賣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等部門,將采取更加嚴格的措施,依法對互聯網電商平臺、電子煙企業營銷網站和電子煙店鋪進行清理整治,依法嚴厲打擊違法違規制售電子煙的行為,有效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切實維護消費者健康。”這位負責人說。 |
相關閱讀: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