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宣判一起重大涉黑案 主犯張永福被判無期徒刑
2019-11-08 16:21:55? ?來源:新華網(wǎng) 責任編輯:李雅蘭 我來說兩句 |
新華社長春11月8日電(記者 周立權) 吉林省通化市中級人民法院日前一審公開宣判張永福、張健、胡吉東等13名被告人重大涉黑案,涉及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罪、故意殺人罪、敲詐勒索罪等11項罪名。主犯張永福被判處無期徒刑,其他12名成員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至1年6個月不等的刑罰。 張永福現(xiàn)年52歲,初中文化,曾任吉林市龍?zhí)秴^(qū)缸窯鎮(zhèn)哈什螞村支部書記,原吉林市人大代表,吉林市永福養(yǎng)殖有限公司董事長。 法院審理查明,自1998年以來,張永福以養(yǎng)殖公司為依托,招募刑滿釋解人員,采取殺害、毆打、恐嚇等多種手段為非作歹,操控4家集團公司、8個養(yǎng)雞場。以張永福為首的不法組織通過對村民威逼、恐嚇、利誘手段操縱基層組織長達20余年。 張永福曾以高速公路占其經(jīng)營的養(yǎng)雞場為由,阻礙高速公路施工280余天,索要1.2億元補償款。因張永福索要金額過高迫使高速公路項目部更改高速公路設計路線,他又組織多名村民以更改路線不合理為由到省里惡意上訪,并要求不許改道,以達到索要高額補償款目的。 為攫取更大經(jīng)濟利益,張永福一伙拉攏眾多“保護傘”,達43人之多,涉及吉林市政府、政協(xié)、公檢法等系統(tǒng),其中包括吉林市政協(xié)原主席崔振吉。崔振吉曾任吉林市龍?zhí)秴^(qū)區(qū)長、區(qū)委書記,2010年任吉林市副市長,2017年任吉林市政協(xié)主席。 在張永福聚眾斗毆案中,時任吉林市副市長的崔振吉通過時任舒蘭市政法委書記、公安局長侯長富將11名犯罪嫌疑人違規(guī)取保候?qū)彛罱K導致14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全部判緩。 2018年,吉林省公安廳指定此案由通化市公安局異地偵辦,通化市公安機關歷時10個月晝夜奮戰(zhàn),終將以張永福為首的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打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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