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未成年人檢察工作要強化對未成年被害人的權益保障
2020-01-20 22:42:42?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李雅蘭 我來說兩句 |
新華社北京1月20日電(記者 白陽) 一些司法實踐中,存在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關注較多、而對未成年被害人關注不夠的問題。最高檢近日表示,將進一步強化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的雙向保護,切實維護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權益。 近年來,未成年人犯罪涉及領域更加廣泛,呈現低齡化、暴力化趨勢,一些未達刑事責任年齡的未成年人實施惡性犯罪,挑戰社會容忍的底線;同時,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也呈上升趨勢,引發全社會強烈憤慨。 最高檢指出,未成年人檢察司法既要注重維護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權益,也要切實維護未成年被害人的權益,維護好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努力實現雙贏、多贏、共贏。當案件雙方都是未成年人時,無論是懲治還是預防,無論是刑事追訴還是民事處罰,都要注意充分保障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權益。 最高檢強調,要切實提升檢察履職能力,從滿足新時代人民群眾更高需求的高度,推動黨的未成年人檢察事業不斷深化,推動未成年人檢察司法保護工作更加扎實深入開展,把國家法律保護全面落實到位,真正形成全社會保護合力。 對符合法定條件的輕微刑事案件,要發揮檢調對接平臺作用,用好司法救助,讓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感受到檢察司法溫暖,促進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有效化解矛盾。要進一步推動“一站式”詢問救助辦案區建設,著力解決因詢問方式不當或反復詢問造成未成年被害人“二次傷害”問題。 最高檢要求,到2020年底前,各地市要至少建立一處“一站式”辦案區。最高檢將會同公安部、全國婦聯等單位共同推進這項工作。 |
相關閱讀:
- [01-14] 讓性侵者付出代價 多地對性侵未成年人罪犯從業禁止
- [12-24] 防范未成年人購買電子煙 AI等新技術手段大有可為
- [12-23] 破解未成年人沉迷網絡游戲:既要硬態度也要硬技術
- [12-21] 最高檢:未達刑責年齡的涉罪未成年人不能“一放了之”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國新辦發函[2001]232號 閩ICP備案號(閩ICP備05022042號)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編號:35120170001 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 閩網文〔2019〕3630-217號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