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已起訴2宗涉疫情防控案 檢察官訓誡嫌疑人
2020-02-10 15:22:44?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李雅蘭 我來說兩句 |
(抗擊新冠肺炎)深圳已起訴2宗涉疫情防控案 檢察官訓誡嫌疑人 中新網深圳2月10日電(記者 鄭小紅)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檢察院、坪山區人民檢察院10日以涉嫌詐騙罪,分別依法對犯罪嫌疑人張某健、蘇某提起公訴,該兩宗均為涉疫情防控的案件。辦案中,檢察官還對犯罪嫌疑人進行了嚴肅的訓誡。 犯罪嫌疑人張某健,男,1995年出生。檢察機關指控:犯罪嫌疑人張某健得知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很多群眾有求購口罩的需要,于是產生了通過網絡實施詐騙的念頭。2020年1月27日,被害人李某通過微信發布求購口罩的消息,隨后犯罪嫌疑人張某健與被害人李某聯系,稱其有口罩出售,雙方商談后約定交易。1月30日,被害人李某在來深圳交易口罩的途中,犯罪嫌疑人張某健提出要先交定金,被害人李某便通過微信轉賬8000元。收到款項后,犯罪嫌疑人張某健將被害人李某的微信拉黑。1月31日,犯罪嫌疑人張某健被抓獲。 羅湖區檢察院第一時間指派檢察官提前介入,全面了解案情,引導偵查,嚴格固定證據。2月4日,該案移送羅湖區檢察院審查逮捕,羅湖區檢察院依法從嚴從快,懲治危害疫情防控的犯罪,認真審查后當天即以涉嫌詐騙罪,依法對犯罪嫌疑人張某健批準逮捕。 2月8日,該案移送羅湖區檢察院審查起訴。2月9日,檢察官提審了犯罪嫌疑人張某健,張某健對其以銷售口罩為名進行詐騙的行為供認不諱,并自愿認罪認罰。秦嶸檢察官表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該案適用速裁程序。 在坪山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蘇某涉嫌詐騙案中,蘇某在不具備口罩供貨條件的情況下,在多個微信群分別發布消息謊稱其有N95等口罩銷售,收到多名被害人的微信轉賬付款后,欺騙被害人稱已發貨,將被害人屏蔽并拒絕接聽電話等。 目前,還有多宗涉及危害疫情防控的案件,深圳檢察機關正在快速辦理之中。(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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