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了!廣東禁止濫食和交易野生動物!決定起草人獨家回應焦點問題
2020-02-13 15:53:13? ?來源:中央廣電總臺中國之聲 責任編輯:李雅蘭 我來說兩句 |
昨天(11日)上午,廣東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舉行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下文簡稱決定)。決定明確提出,禁止濫食和交易野生動物,將對相關違法行為進行追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這一決定,是疫情防控特殊時期的緊急立法,終止日期將由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另行公布。那么,新法有什么特殊之處?昨天,總臺央廣記者鄭澍第一時間獨家專訪了決定起草人、廣東省人大社會委副主任委員陳永康和廣東省林業局局長陳俊光。 決定從起草到通過用了不到4天時間 廣東省人大社會委副主任委員陳永康:從8日啟動起草工作,由辦公廳、法制委、教科文衛委、社會委等相關的一些委員會組建了一個起草班子,用了兩天時間起草。10日我們報省委同意,然后我們召開主任會議,到今天(11日)通過總共用了不到4天的時間。 作為決定起草人之一的廣東省人大社會委副主任委員陳永康昨天傍晚在接受專訪時透露,決定從組建團隊到最終發布,歷時僅僅4天!爭分奪秒,迅速啟動并制定出臺,目的在于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陳永康:在疫情關鍵時期,專門出臺這個決定,是為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考慮廣東省情,決定明確提出禁止濫食和交易野生動物 陳永康表示,此次決定的最大亮點是在疫情防控這一特殊關鍵時期,明確提出禁止濫食和交易野生動物。他說,之所以如此,是充分考慮了廣東省情。 陳永康:這方面的規定,跟其他幾個省相比,我們應該說在這一方面的“筆墨”是比較多的。我們也知道這一次新冠(肺炎)疫情的源頭和中間宿主,不少專家都指向了蝙蝠和穿山甲這些野生動物,廣東有部分群眾也有這種愛吃野味的陋習。所以我們為了阻斷疫情的發生和病毒的傳播,倡導文明衛生的飲食習慣,在野生動物保護法和動物防疫法的基礎上,專門對交易和濫食野生動物做的規定。比如說我們第4條規定,嚴禁農貿市場、餐飲單位、商場、超市、電商平臺等交易和消費場所開展野生動物的交易和消費活動。 決定特別對個人義務做出規定 記者留意到,在決定第5條第1款中,特別對個人的義務方面做出規定。陳永康說,這是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時期的一項特別立法。 陳永康:這是立法在一個疫情防控時期,特殊時期的一項特別立法。疫情防控時期,我們特別強調,禁止交易和消費。我們提倡革除這種濫食野生動物的陋習,不得濫食野生動物,養成文明衛生的飲食習慣。另外,第6條這里專門列舉了,比如說出售、購買、利用、運輸、攜帶、寄遞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為出售、購買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發布廣告和提供交易服務,濫食野生動物的違法行為,也要相應的依法追究相關的法律責任。 決定授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規定臨時性應急行政管理措施進行處置 此外,為最大限度支持政府加強疫情防控工作,決定授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根據疫情防控需要,可以在醫療衛生、防疫管理、隔離觀察、道口管理、交通運輸、社區管理、市場管理、場所管理、生產經營、勞動保障、市容環境、野生動物管理等12個方面,規定臨時性應急行政管理措施進行處置,從而賦予政府在防控特殊時期及時采取有效有力措施。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省人大常委會就防疫工作作出決定,是特殊時期的緊急立法,終止日期將由省人大常委會另行公布。 廣東省林業局:決定覆蓋所有野生動物,對所有禁止行為都可依法處罰 記者了解到,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后,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林業局等多部門做了大量工作。從1月19號開始截至發稿,廣東累計出動了森林公安警力達到了31449人次,對全省涉及野生動物違法行為,采取措施,其中破案86起,抓獲人員90人。 昨天下午,廣東省林業局局長陳俊光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此次決定的推出,將為下一步的工作提供重要支撐。 廣東省林業局局長陳俊光:這次人大出了這個決定,為我們在疫情防控期間做進一步加強野生動物的管理,尤其是進一步加大執法的力度,提供了強有力的依據。過去的一些執法,我們都是依據野生動物保護法和一些動物條例來實施,沒有覆蓋到所有野生動物,只是對保護類才能夠采取一些行政處罰、刑事處罰的一些手段。那么這一次決定,我們的打擊力度更廣了,對所有的禁止行為,我們都可以采取一些依法處罰的措施,很有利于我們部門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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