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警方快速查處違反疫情管控規定人員 拒戴口罩拘留5日
2020-02-21 08:25:31? ?來源:長江日報 責任編輯:李雅蘭 我來說兩句 |
警方快速查處違反疫情管控規定人員 拒戴口罩拘留5日 沖闖卡口罰款拘留 武漢出臺措施進一步加強公共場所疫情防控,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疫情面前,沒有一個人可以置身事外,袖手旁觀,理解、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是每一個人的責任和義務。為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持續加強疫情期間社會面治安秩序維護,武漢市公安局快速查處違反疫情管控規定人員。 案例1 男子拒不配合戴口罩,行政拘留5日 2月17日10時許,青山區紅衛路街防疫管控工作人員在紅衛路街47街郵局門口發現,一名男子未按要求佩戴口罩外出,工作人員要求該男子立即佩戴口罩,該男子拒不配合,不斷挑釁民警,揚言“先戴手銬才戴口罩”,造成附近居民圍觀。民警反復勸說無效,該男子仍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的決定。 根據《關于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第二項第十條,該男子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的決定、命令,阻礙執行職務,但不構成犯罪,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拘留5日。 案例2 首次外出被勸阻,第二次試圖跑步出卡口,男子被公安機關警告 2月17日10時許,硚口區營房北村社區,高某欲外出,途經營房北村社區卡口時,社區工作人員對其勸阻,告知不要出門,可男子不聽勸阻,沖闖卡口。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對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由于男子未外出且沒有過激行為,根據違法人行為,公安機關對高某的行為予以警告。 案例3 借故出小區被勸回又翻墻外出,男子被公安機關警告 2月17日下午2時許,江夏區大橋現代產業園福志友緣小區,一男子在小區門前聲稱要外出購物,被防疫值守的工作人員勸回小區。后該男子翻過小區外墻外出,購買水果后返回小區時與防疫值守人員發生口角。江夏公安分局大橋派出所迅速響應,民警到達現場后耐心對男子進行勸阻,但男子拒絕執行疫情期間管理規定,民警依法將男子傳喚到派出所。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對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根據違法人行為,公安機關依法對男子的行為予以警告。 案例4 小區內閑逛勸阻不聽,行政拘留5日 2月18日12時許,漢南區紗帽街幸福家園小區,一男子因在家無聊出門在小區內閑逛,紗帽派出所民警到達現場后,對其多次勸阻且解釋防疫期間不得外出,并讓其回家,該男子拒不配合民警執法不愿回家,后被民警帶回紗帽街派出所。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對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根據違法人行為,公安機關依法對該男子的行為予以行政拘留5日處罰。 案例5 男子徒步沖闖卡口,處以200元罰款 2月17日上午10時許,一男子騎電動車從武漢市漢南區紗帽街圣特立B區出發準備外出購物,途經B區門口卡口時,無視執法民警勸阻,下車徒步沖闖卡口,后被民警當場抓獲。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對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根據違法人行為,公安機關依法對該男子的行為予以200元罰款處罰。 案例6 騎車沖出門崗到超市購物,處以200元罰款 2月17日下午1時,一男子騎電瓶車從武漢市漢南區紗帽街和諧家園出發準備外出購物,途經和諧家園門口卡口時,無視社區志愿者勸阻,騎車沖出門卡到中百超市購物,后被民警抓獲。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對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根據違法人行為,公安機關依法對該男子的行為予以200元罰款處罰。 案例7 男子強行沖出小區并打傷民警,因阻礙執行職務行政拘留5日 2月17日下午3時許,一男子在武漢市青山區冶金隨州街與工業四路交會處出小區時,在明知小區實施封閉管理的情況下,不聽執勤民警勸阻,強行沖出小區,并揮拳擊打民警,被一旁的保安人員阻攔后,又揮拳擊打保安人員。民警依法對其實行強制傳喚。 根據《關于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第二項第十條,該男子因阻礙執行職務,故意傷害他人,但不構成犯罪,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拘留5日。 案例8 案例8男子強行出入小區打傷防疫人員,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 2月17日下午3時30分,江漢區唐家墩新村社區,一男子因拒不配合工作人員檢查強行出入小區,與工作人員發生沖突,在此過程中,該男子還將3名防疫工作人員打傷。 根據《關于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第二項第十條,該男子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的決定、命令,阻礙執行職務,但不構成犯罪,根據違法人行為,公安機關對其依法行政拘留10日。 案例9 開車沖斷小區卡口,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 2月18日晚7時許,一男子準備開車外出時,在地下車庫出口處被物業保安告知不能隨意外出,其不聽勸阻開車強行將出口道閘撞壞后離開。當日晚8時許,該男子開車回小區地下入口處被物業保安阻攔,該男子又開車強行撞開入口道閘進入地下車庫。民警到達現場后,查看了現場監控視頻并走訪調查,該男子對其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決定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對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根據違法人行為,公安機關依法對該男子的行為予以行政拘留10日處罰。 案例10 案例10以購物為由駕車沖開防疫路障,男子被公安機關依法拘留 2月19日10時許,在漢陽區玫瑰四期小區,一男子駕車到小區門崗旁,聲稱要外出購物。值守工作人員勸阻無效,男子強行開車沖崗,約20分鐘后該男子又駕車返回小區。事發后民警通過小區物業找到男子,將其依法傳喚至派出所。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對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根據違法人行為,公安機關依法對該男子的行為予以行政拘留10日處罰。 (長江日報記者謝冰林 姚傳龍 戴旻陽 李慧紫 尹勤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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