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配合疫情防控卡點登記 云南男子拔刀傷人獲刑二年
2020-03-13 06:47:27?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李雅蘭 我來說兩句 |
中新網昆明3月12日電(繆超)12日,云南省彌勒市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徐某云妨害公務一案并當庭宣判,以妨害公務罪依法判處徐某云有期徒刑二年。 2月14日19時許,徐某云醉酒后騎電動車經過彌勒市彌陽鎮吉山社區吉山二組村口時,不配合在此檢查卡點負責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員陳某某掃碼登記工作,并對其進行辱罵,爭執中動手將陳某某眼鏡打落在地。 經現場工作人員勸說徐某云返回家中,后又再次回到卡點辱罵陳某某。彌陽鎮應急服務中心工作人員者某某、楊某某等人在勸說徐某云離開現場無效后,工作人員準備強行將其帶離現場,徐某云用隨身攜帶的一把折疊刀朝者某某腹部捅了一刀。經鑒定,被害人者某某的損傷程度為輕微傷。 彌勒市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徐某云在云南省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期間,拒不配合政府疫情防控工作,以暴力、威脅方法妨害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其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罪。庭審中,法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訴訟權利。綜合被告人徐某云具有自首情節且認罪認罰,法院以妨害公務罪依法判處徐某云有期徒刑二年。(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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