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高:實施妨害國境衛生檢疫犯罪行為適用統一司法標準
2020-03-24 14:45:26?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李雅蘭 我來說兩句 |
中新社北京3月24日電 (記者 張素)“無論是中國公民,還是外國公民,或者無國籍人,只要在出入我國國境的過程中實施妨害國境衛生檢疫的犯罪行為,都應當適用我國法律,適用統一的司法標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4日,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姜啟波和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高景峰聯合就依法懲治妨害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相關問題答記者問,談及準確適用妨害國境衛生檢疫罪時有此表述。 姜啟波與高景峰表示,檢疫傳染病染疫人或者染疫嫌疑人以外的特定主體也可能實施妨害國境衛生檢疫行為,如出入境交通工具上發現有檢疫傳染病染疫人或者染疫嫌疑人,交通工具負責人拒絕接受衛生檢疫或者拒不接受衛生處理的。 “兩高”明確,如果行為人既有拒絕執行國境衛生檢疫機關檢疫措施的行為,又有在入境后拒絕執行衛生防疫機構防控措施的行為,同時構成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和妨害國境衛生檢疫罪的,一般應當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姜啟波與高景峰強調,只有實施妨害國境衛生檢疫行為,引起新冠肺炎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才構成妨害國境衛生檢疫罪。司法適用中,對于這一入罪要件應當準確把握,以對相關案件作出審慎、恰當的處理。如果行為人雖有妨害國境衛生檢疫的行為,但綜合全案事實,認定其不可能引起新冠肺炎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不符合妨害國境衛生檢疫罪的入罪要件,可由行政機關給予行政處罰;如果觸犯妨害公務等其他罪名的,可以按其他罪名處理。(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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