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任銳忱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2020-03-28 07:31:38?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陳瑋 我來說兩句 |
新華社哈爾濱3月27日電(記者閆睿)黑龍江省紀委監委27日對外發布,日前經黑龍江省委批準,黑龍江省紀委監委對哈爾濱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任銳忱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決定給予其開除黨籍和公職處分。 經查,任銳忱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規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并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收受大額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反群眾紀律,包庇縱容涉黑人員犯罪活動,為涉黑人員謀取政治、經濟利益,充當涉黑勢力“保護傘”;違反工作紀律,不正確履行職責,落實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重大決策部署不力;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制作及使用虛假身份證件。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在職工錄用、職務晉升、企業用電審批、工程項目承攬、工程資金結算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對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訴,涉嫌徇私枉法犯罪;其財產和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特別巨大,且不能說明合法來源,涉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犯罪。 任銳忱身為政法機關黨員領導干部,“四個意識”皆無,背離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懶政怠政,失職瀆職;執法犯法,徇私枉法;為政不廉,為官不清,大肆賣官鬻爵,與不法私營企業主沆瀣一氣,大搞錢權交易,貪斂巨財,嚴重污染當地政法系統特別是公安系統的政治生態,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職務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乃至黨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極其嚴重,影響極其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黑龍江省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并報黑龍江省委批準,決定給予任銳忱開除黨籍處分;由黑龍江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中共哈爾濱市第十四次代表大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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