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評報告“抄作業”信用平臺“交白紙” 環評亂象亟須重拳整治
2020-04-22 08:49:39? ?來源:法制日報 責任編輯:李雅蘭 我來說兩句 |
● 除環評報告書(表)編制存在漏評、質量差等問題外,環境影響評價信用平臺上的信息也出現了造假情況 ● 深圳灣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環評文件造假問題應當成為環評業界的一面鏡子,無論是環評機構還是從業者個人,都應該時不時地照一照,別等出事才后悔莫及 ● 生態環境部強調,在公開通報處罰的同時,將繼續以質量為核心開展環評文件常態化復核工作,加大對重點地區、重點類別、重點信用管理對象的抽查復核比例和抽取頻次,對復核發現的問題依法依規嚴肅追責,堅決遏制環評文件不負責任、粗制濫造和弄虛作假等行為 近日,中國科學院南海海洋研究所因其編制的深圳灣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環境影響報告書涉嫌“抄襲”,被廣東省以及深圳市生態環境部門立案處罰。 “抄襲門”事件一經公開,輿論嘩然。生態環境部公開表態稱,這一事件“性質十分惡劣”,已責成廣東及深圳生態環境部門依法嚴肅查處。 《法制日報》記者注意到,從3月底至4月15日,半個多月時間里,生態環境部先是通報了一批環評文件質量問題,接著又對環評信用弄虛作假的單位和個人進行了公開處罰。 生態環境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將堅決遏制環評文件造假和粗制濫造等問題,一旦發現建設單位環評文件存在嚴重質量問題,將依法對建設單位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終身禁止從業。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環保法專家王燦發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采訪時說,現在正在醞釀修改環境影響評價法,建議在修改環境影響評價法時,從法律上加重對環評機構和個人弄虛作假的處罰。 環評單位陷入“抄襲門” “湛江”字眼出現35次 “深圳灣航道疏浚工程是落實湛江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三五’規劃的體現。”“本項目不會對湛江灣現有紅樹林造成明顯不利影響。” 深圳灣怎么和湛江扯到了一起?原來是中國科學院南海海洋研究所編寫的深圳灣航道疏浚項目環評報告書公然抄襲了湛江某項目環評報告。 仔細翻閱在深圳市政府官網上公示的《深圳灣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環境影響報告書》,包括“湛江灣”“湛江港”等在內,對深圳灣航道疏浚項目所做的這份環評報告書中,“湛江”竟然出現35次。 據《法制日報》記者了解,根據經濟發展需要,深圳市擬對現有的深圳灣航道進行疏浚,將目前的300噸級航道拓展到千噸級,因此需要將航道加深約1.5米。因項目施工地方在深圳灣紅樹林保護區限制范圍內,按照法律規定,需要對項目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最后,通過分包,中國科學院南海海洋研究所負責編制這一項目的環評報告。 據介紹,今年1月19日、3月3日以及3月19日,深圳市交通運輸局陸續將環評報告進行了3次掛網公示,在第3次公示期間,公眾發現了環評報告書存在抄襲的問題。 3月28日晚間,深圳市生態環境局表示,將對深圳灣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環評報告書涉嫌抄襲、造假一事開展調查,并在當天約談了中國科學院南海海洋研究所相關負責人和報告書的編制人員。 3月29日,中國科學院南海海洋研究所在其官網上發布《關于深圳灣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環境影響報告書涉嫌抄襲情況的說明》稱,經初步調查,這一項目的團隊,“雖然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按規定程序開展了現場踏勘,調查和收集了深圳灣的海洋環境、生態現狀資料,進行了相關數值模擬計算,但在部分定性分析部分,因采用我所以前完成的報告作為模板,并提交了未完成的報告過程稿作為公示資料,導致存在較多‘湛江’字眼等,部分分析內容中還有湛江及相關規劃等內容。” 4月15日,生態環境部有關負責人對中國科學院南海海洋研究所“抄襲門”事件公開表態說,深圳灣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環境影響報告書“造假問題,性質十分惡劣”,已責成廣東省、深圳市生態環境部門依法嚴肅查處,并要求將處理情況及時向社會公開。 目前,由廣東省以及深圳市生態環境部門組成的聯合調查組已完成對編制單位的調查取證,案件進入立案處罰階段。 水電站環評被指造假生態環境部及時介入 為避免國家一級保護動物綠孔雀免遭正在建設的戛灑江一級水電站的破壞,2017年7月12日,環保組織自然之友向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全國首例野生動物保護預防性環境民事公益訴訟。后經指定管轄,案件由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負責審理。 今年3月16日,昆明中級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令戛灑江一級水電站立即停建,環保組織勝訴。但是,在環保組織看來,這個判決并不是“一錘定音”的判決,昆明中級法院按下的是“暫停鍵”。因為根據判決書,戛灑江一級水電站能否繼續建設,要看生態環境部對這一項目的環評如何認定。 環保組織有關負責人告訴《法制日報》記者,在收到判決書后,他們就向生態環境部遞交了申請書,建議生態環境部依法撤銷《關于云南省紅河(元江)干流戛灑江一級水電站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以及《關于責成開展云南省紅河(元江)干流戛灑江一級水電站環境影響后評價的函》。 環保組織指出,《云南省紅河(元江)干流戛灑江一級水電站環境影響報告書》(以下簡稱《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編制單位“未經周嚴地實地觀察和科學調研,結論系綜合分析文獻”即主觀認定電站建設不會對綠孔雀造成直接影響,屬于重大失實;《環境影響報告書》也未對國家一級保護植物蘇鐵的分布情況和數量進行詳細調查,屬于重大缺陷。環保組織還發現,戛灑江一級水電站建設單位和環評單位涉嫌弄虛作假。 對于這一事件,生態環境部有關負責人近日回應稱,戛灑江一級水電站在2014年環評文件獲批后,出現了一些值得注意的新情況。比如,2015年新命名的國家重點保護植物陳氏蘇鐵涉及相關區域;2017年后部分區域擬被劃入生態保護紅線等。 這位負責人表示,針對這些新情況,生態環境部及時組織了現場調研,開展了“三同時”監督檢查,并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法的有關要求,責令建設單位開展環境影響后評價,要求在后評價工作完成前,項目不得蓄水發電。 同時,生態環境部將督促項目建設單位在科學、客觀、依法的原則下,客觀評估相關措施的有效性,并作出能否繼續實施項目的相關結論;有關情況將向社會公開,接受公眾監督。 環評報告編制質量差未提交真實準確信息 辛集市澳森鋼鐵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燒結、煉鐵、煉鋼、軋鋼、焦化、物流為一體的鋼鐵聯合企業。根據2019年9月1日發布的2019中國制造業企業500強榜單,辛集市澳森鋼鐵有限公司名列第381位。無疑,這是一家大企業。 針對這家企業4×200噸/天雙梁式石灰豎窯和1×300噸/天雙膛石灰窯項目升級改造,甘肅宜潔環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承擔了辛集市澳森鋼鐵有限公司這一項目環評報告表編制。 然而,近日,生態環境部在對2019年第三季度(第一批)環評文件進行復核時發現,甘肅宜潔環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為項目所做的環評,環境質量現狀數據來源不符合相關規定。在未收集環境空氣質量現狀監測數據的情況下,直接得出“項目所在區域內環境空氣質量較好,主要大氣污染物PM10、SO2、NO2、CO、O3均滿足《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 3095-2012)的二級標準要求”的結論。 今年3月31日,生態環境部公開通報了包括上述環評報告書(表)在內的15份環評報告書(表)存在的問題。 事實上,不僅是環評報告書(表)編制存在漏評、質量差等問題,還有環境影響評價信用平臺上的信息也出現了造假情況。 例如,河北德源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山東、廣州、佛山分公司,在環境影響評價信用平臺以“提交虛假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監督管理辦法》第九條第三款規定的符合性信息為手段,分別于2019年11月4日、2019年11月14日和2019年11月15日在環境影響評價信用平臺建立誠信檔案”。 造假處罰力度須加大環評監督審核莫放松 據生態環境部介紹,在對2019年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環評文件進行復核及必要的現場檢查時發現,有15份報告書(表)存在環境要素或者環境風險預測與評價內容不全、降低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等級或者標準、遺漏環境保護目標、污染源源強核算內容不全、環境質量現狀數據來源不符合相關規定以及未按相關規定提出環境保護措施等質量問題。 今年4月15日,生態環境部公開通報環評信用平臺信息抽查情況。生態環境部指出,抽查發現部分單位和人員在信用平臺提交的信息情況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有的單位在提交信息時,不負責任,未落實承諾事項,提交信息不準確;還有一部分人員在提交信息時隨意性大,提交不符合要求的信息,甚至提交空白紙張,以假亂真。 生態環境部表示,15份環評報告書(表)的編制單位以及編制個人均受到了處罰。其中,3家環評編制單位因編制的多份報告書(表)存在質量問題,分別被失信記分15分和10分,其他7家編制單位分別被失信記分5分。1名環評編制人員因編制的多份報告書(表)存在質量問題,被失信記分10分,其他18名編制人員分別被失信記分5分。失信記分情況將記入環評信用平臺中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誠信檔案中;失信記分10分以上的單位和人員被直接列入重點監督檢查名單。 對于環境影響評價信用平臺造假問題,生態環境部也公開了處罰結果,12家單位分別失信記分2分至9分;兩人失信記分10分,直接列入重點監督檢查名單,其他7人分別失信記分2分至6分。 在公開通報處罰的同時,生態環境部強調,將繼續以質量為核心開展環評文件常態化復核工作,加大對重點地區、重點類別、重點信用管理對象的抽查復核比例和抽取頻次,對復核發現的問題依法依規嚴肅追責,堅決遏制環評文件不負責任、粗制濫造和弄虛作假等行為。 更值得關注的是,4月15日,生態環境部有關負責人在回應深圳灣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環境影響報告書“抄襲門”事件時明確表示,一旦發現建設單位環評文件存在嚴重質量問題,將依法對建設單位處50萬元至200萬元罰款,對技術單位處所收費用3至5倍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終身禁止從業。 專家指出,深圳灣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環評文件造假問題應當成為環評業界的一面鏡子,無論是環評機構,還是從業者個人,都應該時不時地照一照,別等出事才后悔莫及。 王燦發則呼吁,在對弄虛作假單位及個人加大處罰力度的同時,管理部門也要加強對環評單位及個人的監督,對環評報告書要認真審核。因審查不細出了問題,應追究管理部門的責任。(記者 郄建榮) |
相關閱讀:
- [04-22] 深圳銀行業全面排查房產抵押經營貸資金流向
- [04-21] “深圳灣”航道疏浚環評抄襲事件:問責更要檢討
- [04-20] 深圳水域商漁船相撞3人落水 目前1人仍在搜救中
- [04-20] 連名字都抄!深圳某項目環評報告竟出現35次“湛江”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