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確診病例曾跨區就診 涉事診所藥店未報告被調查
2021-01-13 15:23:33? ?來源:中新網 責任編輯:吳靜 我來說兩句 |
中新網1月13日電 據北京市昌平區委宣傳部微信公眾號消息,北京市順義區新冠肺炎確診人員王某寶,曾經到過昌平區小湯山鎮大東流村某診所咨詢就診,并前往某藥店購買感冒、退燒藥。由于涉事診所和藥店對相關人員沒有掃碼、測溫,對就診的感冒發熱人員和購買感冒、退熱藥品的人員信息未按規定報告,分別被給予停業整頓、立案調查,涉事診所被給予不良執業積分10分的處理。 經全面細致調查,基本事實如下:2021年1月3日10時58分,王某寶進行“健康寶”掃碼登記后,進入北京大東流賈敬診所,王某寶自稱發熱和咽痛,醫生孫某建議其到發熱門診就診,王某寶于11時04分離開該診所。該診所未將王某寶相關信息按規定報告有關部門。11時07分,王某寶進入診所毗鄰的北京大東流慶安堂藥店,未進行“健康寶”掃碼登記和體溫檢測,購買了999感冒靈、頭孢、布洛芬、咳速停、可立克等5種退熱、止咳類藥品,該藥店負責人張某文對王某寶購藥信息進行了登記,但未按要求將購藥人及購藥信息報告相關部門,王某寶購藥后隨即駕車返回順義區住地。 昌平區疫情防控部門第一時間關停了涉事診所、藥店,對從業人員和環境、物品進行了核酸檢測,檢測結果全部為陰性,對環境進行了消殺,從業人員立即居家隔離,并向社區報告;關停了診所和藥店周邊的經營場所;對大東流村全體人員進行了核酸檢測,檢測結果全部為陰性,并進行環境消殺。 由于涉事診所和藥店未嚴格落實“四方責任”,對相關人員沒有掃碼、測溫,對就診的感冒發熱人員和購買感冒、退熱藥品的人員信息未按規定報告,疫情防控主體責任落實嚴重不到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第(二)項和第(五)項、《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第四十九條第(四)項之規定,以及《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北京市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積分暫行管理辦法》,區政府及相關部門對涉事診所和藥店分別給予停業整頓、立案調查,并對涉事診所給予不良執業積分10分的處理。 當前,疫情防控形勢嚴峻復雜,又臨近春節,人員流動和聚集增多,疫情傳播風險加大。昌平區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提醒并要求各單位、各部門,尤其是各經營單位和廣大市民,要嚴格落實四方責任,堅決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切實緊張起來,有效落實好各項防控工作措施,加強人防、物防。積極響應市委、市政府號召,倡導在京過節,減少人員流動,努力做到不扎堆、不聚集、不聚會。 |
相關閱讀: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