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人大常委會原秘書長徐力群被“雙開”
2021-04-27 15:41:59?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責任編輯:吳靜 我來說兩句 |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秘書長,機關黨組書記徐力群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訊 據寧夏回族自治區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批準,自治區紀委監委對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秘書長,機關黨組書記徐力群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徐力群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禮品、禮金;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搞權色、錢色交易;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出讓城市出租車經營權;違反生活紀律,與多名女性發生不正當性關系;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構成職務違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徐力群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甘于做兩面人,組織觀念淡漠,紀法意識全無,官商勾結,利用職權大肆斂財,道德敗壞,生活腐化。且在黨的十八大后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情節嚴重,性質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自治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自治區黨委批準,決定給予徐力群開除黨籍處分,終止其中國共產黨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十二次代表大會代表資格;由自治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案財物隨案移送。 徐力群簡歷 男,漢族,1959年5月出生,寧夏平羅人,在職大學學歷,中共黨員,1984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6年7月參加工作。 1976.07-1978.09 銀川市郊區紅花公社下鄉知青; 1978.09-1981.08 包頭鋼鐵學院工業與民用建筑專業學習; 1981.08-1984.01 銀川市房地產管理局基建科技術員; 1984.01-1984.08 銀川市房地產管理局基建科副科長; 1984.08-1985.12 銀川市房地產綜合開發公司領導小組副組長; 1985.12-1987.12 銀川市房地產綜合開發公司副經理(正科級); 1987.12-1989.03 銀川市房地產管理局計財科干部; 1989.03-1990.12 銀川市房地產管理局政研室副主任; 1990.12-1992.08 銀川市房地產綜合開發公司副經理; 1992.08-1994.10 銀川市房產開發公司經理助理兼工程科科長; 1994.10-1999.04 銀川市房地產管理局副局長、黨委委員; 1999.04-2002.03 銀川市房地產管理局局長; 2002.03-2002.08 銀川市房產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 2002.08-2002.11 銀川市房產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市房改辦公室主任; 2002.11-2003.08 銀川市金鳳區區委書記、銀川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工委書記; 2003.08-2004.12 固原市委常委、副市長; 2004.12-2007.06 固原市委副書記、副市長; 2007.06-2007.12 中衛市委副書記、代市長; 2007.12-2015.01 中衛市委副書記、市長; 2015.01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秘書長,機關黨組書記(正廳級)。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寧夏回族自治區紀委監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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