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2021-05-20 10:22:56?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責任編輯:吳靜 我來說兩句 |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訊 近日,山西省紀委監委公開曝光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具體如下: 1. 呂梁市生態環境局交城分局局長梁海明接受管理服務對象提供的旅游安排問題。2018年7月,梁海明應某企業負責人邀請,在未按規定請假、報備的情況下,赴吉林省考察污染防治設備。期間,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游安排,前往長白山、天池等景區游玩。2020年11月,梁海明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 忻州市定襄縣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局長李曉明違規收受禮金、違規接受宴請問題。2017年2月,李曉明在為其父親操辦喪事期間,違規收受某熱力公司法定代表人贈送的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范圍的1萬元禮金;2020年10月2日,違規接受某工程負責人提供的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2021年3月,李曉明受到政務記過處分,被責令退繳違紀所得。 3. 運城市稷山縣市場監管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段宏超違規收受禮品禮金等問題。2020年1月,段宏超違規收受某食品企業負責人贈送的香煙、酒水,價值共計1000余元。2020年8月,段宏超借口受疫情影響、人員緊張,慢作為、不作為,導致其分管的食品安全日常監管、快檢等工作嚴重滯后,受到黨內警告處分。2020年9月、10月,在全市“優化營商環境整頓紀律作風”活動期間,段宏超又利用職務便利,違規收受2名管理服務對象贈送的購物卡,價值共計2000元。2020年12月,段宏超受到留黨察看一年、政務撤職處分,被責令退繳違紀所得。 4. 臨汾市蒲縣廣電中心采購科原負責人閆蒲民違規收受索要禮品禮金問題。閆蒲民任縣廣電中心采購科負責人期間,于2018年1月以微信轉賬方式,違規收受某材料供應商贈送的500元禮金;2020年5月,又要求該供應商為其購買1部價值6399元的手機。此外,閆蒲民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21年3月,閆蒲民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過處分,被責令退繳違紀所得。 (山西省紀委監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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