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山西省原副省長、省公安廳原廳長劉新云涉嫌受賄、濫用職權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對劉新云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總臺央視記者 程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