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呼倫貝爾海拉爾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發布公告,公告內容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和國務院應對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相關要求,按照應急處理規范程序,經海拉爾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研究決定: 一、經自治區、呼倫貝爾市專家研判,自2021年8月5日起,將海拉爾區奮斗鎮神寶小區列為中風險地區,將實施相應管控措施。海拉爾區其他區域風險等級不變。 二、請所有在海人員加強自我防護工作,非必要不離海,確要離海的,須憑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報告通行。 三、賓館酒店、交通工具、商超百貨等公共場所的管理者,要嚴格按照規范做好驗碼、測溫、一米線、消毒、通風等防疫工作,并通過預約、錯峰、限流等方式減少人員聚集。 四、即日起,全區范圍內暫停景區、圖書館、影劇院、ktv、網吧、健身房、棋牌室、公共浴室等休閑娛樂場所;暫停會展慶典、文藝演出等群眾性活動;所有民辦幼兒園和校外教育培訓機構停止開展線下服務;喜事新辦緩辦,喪事簡辦,宴會不辦。 五、全區民營醫院、個體診所暫停接待發熱病患就醫。除急診、發熱門診外,二級以上醫院全面推行預約掛號。嚴格限制探視、陪護。 六、各相關經營者要嚴格遵守《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等價格法律法規,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定價原則,為消費者提供質價相符的商品和服務。 七、如出現發熱、咳嗽、腹瀉、乏力等癥狀,應在做好個人防護的前提下,立即就近前往發熱門診進行篩查診治,就醫過程中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八、對通過網絡發布、傳播虛假信息或謠言,以及因流調瞞報、謊報造成嚴重社會影響和疫情擴散傳播的,公安機關將依法堅決打擊,嚴肅追究發布者、轉發者、管理者(群主)和被流調人員的相關法律責任,維護良好的社會治安秩序。 |
2021-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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