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溫州8月10日電(記者 范宇斌)浙江省溫州市10日發布通告稱,自即日起,所有出浙江省回溫和浙江省外來溫人員須提供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無法提供者需在24小時內到核酸檢測綜合服務點接受一次核酸檢測。 通告稱,溫州全市各機關企事業單位(特別是浙江省外人員較多的建筑、交通、生產制造、餐飲住宿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要立即全面開展浙江省外來溫返溫人員排查,對屬于檢測對象的人員,應督促其在規定時間內到綜合服務點進行核酸檢測,核酸檢測陰性報告出具前,不外出、不聚集、不上崗。 通告提醒,溫州民眾如發現身邊有屬于檢測對象的親朋好友,請提醒其主動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按規定接受核酸檢測。(完) |
2021-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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