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司法廳原黨委委員、自治區監獄管理局原黨委書記、局長李健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訊 據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批準,自治區紀委監委對自治區司法廳原黨委委員、自治區監獄管理局原黨委書記、局長李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健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知法違法、執法犯法,貪欲膨脹,利欲熏心,官商勾結,大搞權錢交易。與他人串供,偽造、銷毀、轉移、隱匿證據,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調動過程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他人送給的錢款;將應當由本人支付的費用由他人支付,搞權色交易;違規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嚴重違反社會公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項目承攬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單獨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李健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自治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自治區黨委批準,決定由自治區紀委監委給予李健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李健簡歷 李健,男,漢族,1964年8月生,廣西荔浦人,研究生學歷,1986年7月參加工作,1996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86.07—1990.09 廣西露塘農場中學教師 1990.09—1993.03 西南政法學院法律系民商法專業學習 1993.03—1994.12 廣西律師協會干部 1994.12—1996.03 廣西律師協會副主任科員 1996.03—2000.09 廣西自治區司法廳律師管理處副處長 2000.09—2001.01 廣西自治區司法廳法制處副處長 2001.01—2003.09 廣西自治區司法廳法學教育處處長 2003.09—2006.10 廣西自治區司法廳律師管理處處長 2006.10—2010.07 廣西自治區司法廳律師管理處處長兼任廣西律師協會黨組成員 2010.07—2013.02 廣西自治區司法廳律師管理處(行政審批處)處長兼任廣西律師協會黨組成員 2013.02—2014.03 廣西自治區司法廳辦公室主任 2014.03—2018.01 廣西自治區監獄管理局政治委員、黨委副書記 2018.01— 2021.05 廣西自治區監獄管理局局長、黨委書記,自治區司法廳黨委委員,廣西華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2018.02兼) 2021.05— 2021.06 廣西自治區監獄管理局局長,廣西華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 2021.06— 2021.07 廣西華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 (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監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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