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3日電 據銀保監會網站消息,為加強對保險集團公司的監督管理,有效防范保險集團經營風險,促進金融保險業健康發展,銀保監會對《保險集團公司管理辦法(試行)》(保監發〔2010〕29號)進行了修訂,形成《保險集團公司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日前,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辦法》共十章九十三條,包括總則、設立和許可、經營規則、公司治理、風險管理、資本管理、非保險子公司管理、信息披露、監督管理、附則等。 《辦法》主要修訂內容:一是加強保險集團公司治理監管,要求保險集團公司具有簡明、清晰、可穿透的股權結構,與下屬成員公司股權控制層級合理,強化保險集團公司對整個集團公司治理的主體責任。 二是強化保險集團風險管理,增設“風險管理”章節,要求保險集團公司整合集團風險管理資源,建立與集團戰略目標、組織架構、業務模式等相適應的全面風險管理體系,新增、完善了風險偏好體系、風險管理信息系統、集中度風險管理、防火墻設置、關聯交易管理、對外擔保管理以及壓力測試體系等具體監管要求。 三是完善非保險子公司監管,增設“非保險子公司管理”章節,明確保險集團可投資非保險子公司的范圍和相關條件,完善內部管控機制、禁止行為、外包管理、信息報送等規定。 四是系統完善集團監管要求,強調并表監管“以控制為基礎,兼顧風險相關性”,完善并表監管范圍;提高保險集團信息披露、危機應對和處置能力等方面的要求;明確外資保險集團監管適用《辦法》。 下一步,銀保監會將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建議,根據各界反饋意見,對《辦法》進一步修改完善并適時發布實施。 |
2021-09-03
2021-09-03
2021-09-03
2021-09-03
2021-09-03
2021-09-03
2021-09-03
2021-09-03
2021-09-03
2021-09-03
2021-09-03
2021-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