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新聞辦今天(9日)發布《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21—2025年)》,《行動計劃》由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和外交部牽頭編制,確定了2021—2025年尊重、保護和促進人權的階段性目標和任務。 《行動計劃》共分導言,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環境權利,特定群體權益保障,人權教育和研究,參與全球人權治理,實施、監督和評估8個部分,包含近200項具體目標和任務。 行動計劃指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是中國人權事業發展的新起點。在總結前三期國家人權行動計劃執行情況和實施經驗的基礎上,中國政府制定《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21—2025年)》,確定2021—2025年尊重、保護和促進人權的階段性目標和任務。其中包括: 鞏固脫貧攻堅成果,開展鄉村振興建設,貫徹就業優先政策,實施健康中國戰略,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推動教育公平發展,加強公共文化服務,促進全體人民共同富裕。 擴大公民自主參與和自由發展空間,完善人身權利、個人信息權益、財產權利和宗教信仰自由權利保障制度,切實尊重和保障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 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落實減污降碳總要求,推動綠色發展,構建生態文明體系,完善生態環境法律法規制度體系,加快推動綠色低碳發展,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 完善對少數民族、婦女、兒童、老年人、殘疾人等各類特定群體權益的平等保障和特殊保護,促進所有人的全面發展。 將人權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增強全社會尊重和保障人權的意識。 認真踐行國際承諾,深度參與國際人權事務,推動完善全球人權治理體系,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 完善國家人權行動計劃聯席會議機制,全方位、多層次保障《行動計劃》的全面落實。 |
2021-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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