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24日電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微信公眾號消息,檢察機關依法分別對何美華、褚孟形、程同海、廖向杰決定逮捕。 浙江省人民檢察院依法對何美華決定逮捕 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原一級巡視員何美華(正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浙江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浙江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何美華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浙江省人民檢察院依法對褚孟形決定逮捕 浙江省寧波市海曙區委原書記褚孟形(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浙江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浙江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褚孟形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安徽檢察機關依法對程同海決定逮捕 中鹽安徽紅四方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程同海涉嫌受賄一案,由池州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安徽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石臺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石臺縣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程同海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廣西檢察機關依法對廖向杰決定逮捕 廣西壯族自治區貴港市發展與改革委員會原黨組書記、主任廖向杰(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廣西壯族自治區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南寧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南寧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廖向杰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
2021-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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