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天從最高人民法院獲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決定(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1年12月10日。 據了解,2019年4月15日公布的《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的意見》,明確提出“改革人身損害賠償制度,統一城鄉居民賠償標準”的要求。2019年9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下發《關于授權開展人身損害賠償標準城鄉統一試點的通知》,授權各高級人民法院在轄區內開展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件統一城鄉居民賠償標準試點工作。為進一步落實中央決策部署,最高人民法院擬修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關于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以及被扶養人生活費賠償標準城鄉區分的規定。為進一步完善該司法解釋,更好地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最高人民法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歡迎社會各界人士踴躍提出寶貴意見。 修改意見反饋可采取書面寄送或者電子郵件的方式,并在提出建議時說明具體理由。書面意見可寄往北京市東城區東交民巷27號,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李雪薇,郵編100745。電子郵件可發送至郵箱:mytlaw@163.com。 (總臺央視記者 李文杰) |
2021-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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