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訊 據西藏自治區紀委監委消息:日前,西藏自治區紀委監委對自治區公安廳原黨委委員、副廳長趙濤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趙濤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轉移涉案財物對抗組織審查;罔顧中央三令五申,長期大肆收受私營企業主禮品;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將應當由個人支付的費用交由他人支付,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承攬項目提供幫助,收受他人巨額財物。 趙濤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黨的十九大后不知恥、不知止,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自治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報自治區黨委批準,決定由自治區紀委給予趙濤開除黨籍處分;由自治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
2021-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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