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訊 日前,云南省紀委監委對6起群眾身邊腐敗和不正之風典型案例進行通報曝光。 1.麗江市華坪縣委原副書記、縣政府原縣長龐新秀插手干預脫貧攻堅項目、利用項目資金“堆盆景”問題。2018年,龐新秀利用職務便利將全縣預算3.26億元的脫貧攻堅農村公路硬化一期工程項目,變相打包安排給特定關系人實際控制的公司,并指使該公司挪用近半數工程款購買政府債券為其制造融資“政績”,導致該項目至今仍未全部完工。此外,龐新秀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1年6月,龐新秀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省醫療保障局下屬省醫療基金管理中心副主任王天龍、省醫療保險異地費用結算中心副主任王艷霞等人在督戰醫保扶貧工作中弄虛作假、敷衍應付問題。2020年3月,省醫療保障局開展醫保扶貧掛牌督戰工作,王天龍、王艷霞作為巧家縣、昭陽區的督戰組組長,未按要求適時開展實地督戰,10個月內僅實地督戰1次,并篡改、套用下級單位報送材料作為個人督戰報告。2020年7月,該問題被駐省衛生健康委紀檢監察組發現并責令整改后,王天龍、王艷霞仍繼續弄虛作假、敷衍應付。2021年9月,王天龍、王艷霞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大理州彌渡縣中醫院在診療檢查中違規提取費用侵害群眾利益問題。2014年1月至2015年9月,彌渡縣中醫院從DR、彩超、腸鏡、胃鏡、高壓氧艙等多種醫學檢查中,提取52.53萬元用于發放津補貼。在醫院財務人員多次向醫院提出開單提成做法違反當時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中藥管理局出臺的加強醫療衛生行風建設“九不準”等規定的情況下,時任縣中醫院院長禹詩未組織召開會議研究、未明確表態,導致開單提成違規行為未得到及時制止。對此,禹詩負有主要領導責任。2021年2月,禹詩受到政務記過處分,縣中醫院違規發放的資金已全部收繳。 4.楚雄州祿豐市黑井鎮銀馬村黨總支原書記、村委會原主任徐紹華在使用村級產業發展互助資金中搞變通問題。2017年11月,黑井鎮向銀馬村鑫鴻養殖專業合作社提供20萬元的村級產業發展互助資金,用于向有意愿發展肉牛養殖的村民提供有償借款,借款利息部分作為村集體收入。徐紹華因顧慮村民不理解、不配合影響政策執行,在未向村民宣傳借款政策、未向上級報告資金使用調整計劃的情況下,通過召開村“兩委”會議擅自將資金用于其本人經營的黑井鎮銀馬火把山生豬養殖場建設。2021年6月,徐紹華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村“兩委”其余責任人受到相應處理。 5.西雙版納州勐海縣原移民開發局局長徐星明在實施人畜飲水工程中亂作為問題。2016年7月至2018年2月,徐星明在負責勐海縣勐混鎮賀開村委會班盆老寨74萬元人畜飲水項目建設過程中,在未向上級部門報告變更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事項、未組織集體討論研究的情況下,擅自拆分項目,違規將未開展招標程序的生活用水打深水井項目,直接發包給沒有資質的公司,導致該工程項目至今無法通過竣工驗收,造成已支付的20萬元工程款遭受損失,人畜飲水困難長期未得到解決。2021年3月,徐星明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降級處分。 6.昭通市巧家縣民政局兩任黨組原書記、原局長許瀛江和曹正富,縣退役軍人事務局原局長錢智貴等人對工作人員張志侵吞國家退役軍人優撫補助監管缺失問題。2010年至2019年6月,許瀛江、曹正富、錢智貴等人在巧家縣民政局和縣退役軍人事務局任職期間,未建立優撫對象動態管理機制,未嚴格履行優撫資金發放的監督管理職責,對優撫補助工作情況不清、業務不熟、監督不力,導致縣民政局、縣退役軍人事務局原工作人員張志9年侵吞國家優撫補助共計1060.48萬元的問題未及時發現、制止,造成國家優撫資金巨額損失。2021年9月,許瀛江受到黨內撤職、政務撤職處分,降為二級科員;曹正富受到留黨察看一年、政務撤職處分,降為一級科員;錢智貴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其他7名相關責任人受到相應處理。 (云南省紀委監委) |
2021-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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