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呼和浩特12月28日電 (記者 烏婭娜)28日,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2021年,內蒙古多部門聯合開展了破壞草原林地違規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行動,內蒙古檢察院相應開展“守護北疆草原林地”公益訴訟專項監督。截至目前,檢察機關共受理公益訴訟線索1578件,立案1215件,提出訴前檢察建議980件,提起公益訴訟95件,保護草原3.88萬畝、林地3.16萬畝。 內蒙古檢察院第八檢察部主任張云龍介紹,在全國,內蒙古率先在生態環境領域實行刑事案件、民事監督案件、行政案件一并審查,審查逮捕、審查起訴、行政和民事公益訴訟四項職能統一由公益訴訟部門履行的辦案模式。 “在辦理破壞草原林地刑事犯罪案件的同時,將刑事懲罰與認罪認罰、生態修復相結合,破解了公益損害‘輕刑化’與損害修復‘高成本’之間的矛盾。對造成生態環境損害后果或刑事判決生效后仍未修復生態環境的及時提起民事公益訴訟。通過行政公益訴訟督促行政機關依法履職,助力生態環境資源保護。”張云龍介紹道。 記者了解到,以本次專項監督為契機,內蒙古檢察院積極踐行“專業化監督+恢復性司法+社會化治理”的生態檢察模式。檢察機關單獨或聯合執法機關建立“檢察公益林”“公益訴訟生態修復基地”等公益林基地24個,累計補植復綠2.6萬畝。 內蒙古檢察院還聯合林業和草原局、公安廳、高級人民法院等部門,起草、制定了相關合作機制意見,不斷深化與林長制辦公室的協作,探索推動“林長+檢察長”協作機制。 發布會同時發布了2021年生態環境領域檢察公益訴訟典型案例。(完) |
2021-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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