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1月17日召開的會議顯示 截至2021年年底 我國國有企業公司制改革基本完成 中央黨政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所管理企業中公司制企業占比97.7% 地方國有企業中公司制企業占比99.9% 實現了歷史性突破 公司制是現代企業制度的有效組織形式 推進國有企業公司制改革 主要是指將傳統的全民所有制企業改制為 符合現代企業制度要求、規范的公司制企業 并根據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要求 不斷完善公司治理、建立市場化經營機制 自上世紀90年代開始相關探索起 我國國有企業公司制改革早已不是新鮮事物 但受制于多種原因 改革越往后推進難度越大 2020年啟動的國企改革三年行動明確提出 要全面完成國有企業公司制改革 打響了這項重要改革的“收官”之戰 意味著從法律上制度上實現政企分開、政資分開 有利于將國有企業打造成為真正獨立的市場主體 這是全面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迫切需要 也是加快轉換國有企業經營機制的必然要求 對進一步推動國有企業與市場經濟深入融合 激發國有企業發展活力、動力具有重大意義 |
2022-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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