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習近平總書記在福建考察時強調,要把碳達峰、碳中和納入生態省建設布局,科學制定時間表、路線圖,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2021年10月24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工作意見》),10月26日,國務院印發《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以下簡稱《行動方案》)。省第十一次黨代會提出:“要落實碳達峰碳中和國家戰略,持續深化生態省建設。”全省廣大干部群眾應肩負期望,積極行動,在碳達峰碳中和方面繼續為全國作表率。 ◆碳達峰碳中和是一項復雜系統工程 中共中央、國務院《工作意見》和國務院《行動方案》共同構成我國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的頂層設計。《工作意見》是黨中央對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進行的系統謀劃和總體部署,覆蓋碳達峰碳中和兩個階段,是“1+N”政策體系中的“1”,屬于“路線圖”性質。《行動方案》是國家發展改革委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落實《工作意見》要求,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的,經黨中央審議通過,由國務院印發實施,是“1+N”政策體系中的“N”。 《工作意見》明確了“碳達峰碳中和十大重點任務”:一是推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二是深度調整產業結構,三是加快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能源體系,四是加快推進低碳交通運輸體系建設,五是提升城鄉建設綠色低碳發展質量,六是加強綠色低碳重大科技攻關和推廣應用,七是持續鞏固提升碳匯能力,八是提高對外開放綠色低碳發展水平,九是健全法律法規標準和統計監測體系,十是完善政策機制。 《行動方案》規劃了“碳達峰十大行動”:分別是實施能源綠色低碳轉型行動、節能降碳增效行動、工業領域碳達峰行動、城鄉建設碳達峰行動、交通運輸綠色低碳行動、循環經濟助力降碳行動、綠色低碳科技創新行動、碳匯能力鞏固提升行動、綠色低碳全民行動、各地區梯次有序碳達峰行動,將碳達峰貫穿于經濟社會發展全過程和各方面。 從以上的十大重點任務和十大行動,可以看出碳達峰、碳中和是一個多維、立體、系統的工程,涉及政府、企業、社會多方面的主體,需要多元主體的融合發力,需要政府主導、企業主動作為和社會公眾積極參與,處理好發展和減排、整體和局部、短期和中長期的關系。不論是地方政府、行業還是企業,都要合理設置目標,一切從實際出發,需要科學部署目標任務,科學把握節奏,精準推進。 ◆構筑碳達峰碳中和精準施策的“四大保障” 高質量完成黨中央和國務院規劃的十大重點任務和十大行動必須精準施策,而精準施策要有四個大方面的基本保障。 一是標準體系的保障。是否實現碳達峰,達峰程度如何,必須要有衡量標準。有標準才能做到目標管理。以科學的碳排放標準,規范碳排放數據統計與核算工作,才能建立碳監測監控制度。首先,要有一整套結合國際公約要求和國內實際的溫室氣體排放量核算指南、省級清單指南以及重點行業溫室氣體核算方法和報告指南,為地方和企業制定減排路徑設置和政策選擇提供基礎。其次,要保持在核算具體范圍內的溫室氣體排放時保持時間序列的連續性,確保核算方法、數據來源、假設條件等均要清晰、透明、全面。第三,要構建一個統籌各個相關部門的數據,服務于碳排放核算的完整的、標準化的、可動態更新的數據共享平臺,以掌握溫室氣體真實排放情況。 二是實施細則的保障。要在黨中央和國務院《工作意見》和《行動方案》兩個文件的引領下,各地方政府要結合本地區資源環境稟賦、產業布局、發展階段等,科學制定本地區碳達峰行動方案,提出符合實際、切實可行的碳達峰時間表、路線圖、施工圖。科學制定“1+N”的政策體系,分產業、分地區規劃明確的實施細則;既要規劃行動目標,又要規劃實現目標的具體政策與體制機制。同時具備碳統計核算、監管考核的具體措施,以及財政、金融等政策對策,形成完備的操作體系。 三是低碳產品(服務)利益實現機制的保障。低碳產品或服務一般具有“難度量、難抵押、難交易、難變現”等問題,低碳產品多數屬于公共產品,難以用于市場交換,只有把市場機制同政府作用有機結合起來,才能使低碳產品(服務)獲得合理回報。通過建立生態補償機制,開征綠色稅或生態稅等多種途徑,發揮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兩個輪子的驅動作用,保障低碳產品(服務)利益的實現。目前應推進碳交易、用能權交易市場,實行合同能源管理等環境政策,激發“兩高”企業節能減污降碳內生動力。 四是技術體系的保障。低碳技術是指涉及電力、交通、建筑、冶金、化工、石化等部門,以及在可再生能源及新能源、煤的干凈高效應用、油氣資源和煤層氣的勘察開發、二氧化碳捕獲與埋存等范疇開發的有效掌握溫室氣體排放的新技術。要加大低碳領域共性、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力度,推進重點行業和重要領域低碳化改造,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提供堅實支撐。 ◆優化碳達峰碳中和的機制環境 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是一場硬仗,需要地方、行業、企業和社會公眾的共同參與和努力,需要強有力的體制機制政策,積極扎實地推進。 一是盡快制定碳達峰方案,明確工作細則。要按照國家總體部署,結合本地區資源環境稟賦、產業布局、發展階段等,科學制定本地區碳達峰行動方案,提出符合實際、切實可行的碳達峰時間表、路線圖、施工圖。重點做好碳達峰中的能源建設體系、技術體系、低碳生活體系、碳匯能力體系、低碳市場環境體系、低碳政策體系等幾個方面的規劃,構建起目標明確、分工合理、措施有力、銜接有序的碳達峰碳中和“1+N”政策體系。 二是制定約束和激勵對策措施,在供給側和需求側兩端發力。一方面,嚴格控制“兩高”項目上馬,加大技術創新和應用力度,推動戰略性產業發展壯大和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將新技術、數字經濟、生態等新生產要素融入傳統經濟生產過程,打造新業態和新模式,持續培育壯大經濟增長新動能。另一方面,以綠色低碳為方向優化需求結構,持續加大在生態環保、綠色低碳等領域的投資,加大對公眾消費低碳產品的激勵。支持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開展碳達峰碳中和先行示范,探索有效模式和有益經驗。 三是健全工作體系和推進機制,落實碳達峰碳中和的責任。將碳達峰碳中和相關指標納入各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系,對工作業績優秀的給予表彰獎勵,對未完成目標任務的實行通報或問責,將“雙碳”落實情況納入生態環境保護督察。 四是加強“雙碳”智慧平臺建設。發揮數字化的信息引領和創新管理作用,構建碳排放實時監控系統和數據管理體系,實現隨時隨地掌握各層級碳排放情況,解決碳排放涉及面廣、數據來源多、情況變化快的問題,從而提高“雙碳”管理的現代化水平。 (作者為福州大學福建綠色發展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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