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訊 據中國海洋石油集團有限公司紀檢監察組、河南省紀委監委消息: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裁于長生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國海洋石油集團有限公司紀檢監察組紀律審查和河南省信陽市監察委員會監察調查。 于長生簡歷 于長生,男,漢族,1965年12月生,天津薊縣人,本科學歷,1987年8月參加工作,2002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87年8月至1993年4月,海洋石油開發工程設計(塘沽)公司工藝室工藝設計助理工程師、工程師; 1993年4月至2000年4月,中海石油工程設計公司總體工藝室副主任、工藝設計部主任; 2000年4月至2001年3月,海油工程設計公司工藝室主任; 2001年3月至2005年1月,海油工程蓬萊19-3項目經理、蓬萊19-3二期開發工程項目經理; 2005年1月至2008年9月,海油工程生產管理部A級項目經理、總經理; 2008年9月至2008年11月,海油工程安裝公司總經理; 2008年11月至2010年9月,海油工程安裝公司黨委書記、總經理; 2010年9月至2016年4月,海油工程安裝公司黨委書記、總經理兼海油工程(香港)有限公司總經理(2014年6月納入黨組管理); 2016年4月至2019年12月,海油工程副總裁兼海油工程安裝公司黨委書記、總經理、海油工程(香港)有限公司總經理(2017年3月,當選為海油工程黨委委員); 2019年12月至2022年3月,海油工程黨委委員、副總裁。 2022年3月,免去其海油工程黨委委員、副總裁職務。 (中國海洋石油集團有限公司紀檢監察組、河南省紀委監委) |
2022-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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