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財經3月15日電 近日,九元航空一航班突發火警緊急備降的情況引發關注,這起事件中的“備降”是一種什么措施,和人們常說的“迫降”有何不同? 對此,中國民航局航空安全辦公室副主任吳世杰15日表示,備降是指飛機起飛后,由于目的地機場不具備降落條件或航班自身原因改航降落到其他機場的情形。 航班備降在國內外比較常見,原因多種多樣,包括機械故障、旅客突發疾病、機場臨時關閉等。對于航班備降,航空公司、機場均有預案。航空公司在執行航班前,都要選擇合適的備降機場,一旦出現不正常情況,即可按預案實施備降。因此,備降是航班安全運行的主動措施,通常不屬于緊急情況,安全完全有保障。只有極少數情況,如比較嚴重的機械故障、嚴重非法干擾、飛機火警及其他類似險情,機組需要宣布緊急狀態,有關各方將按程序采取相應的應對措施,但總體風險仍然可控。3月1日九元航備降長沙機場就屬于這類情況。 迫降是指飛機因全部發動機失效、部分或全部起落架無法放下、嚴重的操縱系統卡阻等造成飛行機組操作極其困難需要在機場甚至機場以外的陸地或水面上緊急降落的情形,這種情況都需地面啟動高級別的應急響應。如2009年全美航空公司“薩利”機長因雙發全部失效駕駛客機成功迫降在哈德遜河上。 吳世杰說,迫降與備降雖然僅一字之差,但兩者面臨的危險程度卻相差甚遠。備降是可控范圍內的備用運行方案,而迫降則是緊急狀況時的無奈之舉。(完) |
2022-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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