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12日電 據香港文匯網報道,香港廉政公署12日落案起訴一名機電工程署高級屋宇裝備工程師,其妻子、即一名社會福利署臨床心理學家,以及一名機電署分判商。廉署控告他們就總值約9140萬元(港幣,下同)的機電署小型工程合約,涉嫌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和行賄受賄,以及處理犯罪得益逾950萬元。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在向律政司征詢法律意見后,于12日落案起訴3人共9項罪名。 上述人員行為失當及貪污罪行,發生于2017年2月至2019年2月期間;而處理犯罪得益罪行于2012年1月至2019年5月的7年間發生。 2016年10月至2018年4月期間,機電署高級屋宇裝備工程師謝某所屬的小型工程分部,向兩間總承辦商判授兩份總值約9140萬的小型工程合約。有關合約最終分判予美亞、宏晉及三和。 其中兩項控罪指,謝某涉嫌在執行公職的過程或在與其公職有關的情況下,無合理辯解或理由,故意作出失當行為,即未有申報他與機電署分判商陳某及另一名三和董事屬私交友好關系所引起的利益沖突,而該兩人均為機電署上述合約的分判商,以及謝某負責管理有關合約和監督其承判商的工作表現。 調查發現,在案發期間,有大量來歷不明的現金存入這兩位公務員夫婦賬戶。 余下5項控罪指,謝某及其妻子涉嫌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存入其4個銀行戶口共逾950萬元,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是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處理該財產。 廉署亦就上述調查另起訴謝某妻子吳某4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 |
2022-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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