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聯合國5月12日電 中國常駐聯合國代表團12日在第76屆聯合國大會行政和預算委員會(第五委員會)第二次續會上就“投資預防和建設和平”議題發言,就聯合國建設和平融資闡明立場。 中方認為,聯合國應不斷創新伙伴關系,拓展建設和平融資渠道。目前情況下,建和融資模式的任何調整和創新,不應改變根據聯大和安理會決議規定的建設和平基金的自愿性質,不應弱化發達國家作為主要出資方的歷史責任。傳統捐資方要繼續承擔建和融資的首要責任。 中方指出,聯合國要厘清現有建和授權安排。建和基金由聯大和安理會決定設立。調整建和基金融資模式,應事先得到聯大和安理會的政治授權。不少會員國都認為,在當前情況下討論用攤款支持建和基金的提議尚不成熟,也超出了第五委員會工作范圍,不符合聯合國預算和財務規則。 中方強調,聯合國要切實按照聯合國預算和財務規則制定建和工作所需預算。建和基金要避免重復勞動,以免和政治特派團與維和行動已經開展的建和工作相互“踩腳”,防止浪費資源,也要避免給會員國增加不必要的財政負擔。 中方還說,中方作為聯合國第二大會費國與維和攤款出資國,為聯合國建和領域工作作出重要貢獻。中方愿同各方一道以積極和建設性姿態參與磋商。 |
2022-05-13
2022-05-13
2022-05-13
2022-05-13
2022-05-13
2022-05-13
2022-05-13
2022-05-13
2022-05-13
2022-05-13
2022-05-13
2022-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