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2月17日電 (記者李楠楠、薄晨棣)今日,最高人民檢察院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檢察機關五年來開展巡回檢察工作,協同公安機關和司法行政機關促進提升監管改造工作法治化水平的做法成效。 最高檢副檢察長陳國慶介紹,全國檢察機關從監獄到看守所、社區矯正機構,有序推進巡回檢察。針對“紙面服刑”“提錢出獄”等頑瘴痼疾和監管改造等問題,自2020年起,最高檢分5批組成16個巡回檢察組開展跨省監獄交叉巡回檢察,實現了參加、接受跨省監獄交叉巡回檢察的省份“全覆蓋”。巡回檢察實施以來,全國檢察機關共開展監獄巡回檢察4900余次,提出書面檢察建議5200余件,提出糾正違法建議4100余件,通過監獄巡回檢察立案偵查司法工作人員相關職務犯罪案件近190人。 此外,全面推開看守所巡回檢察。在總結監獄巡回檢察經驗的基礎上,2021年最高檢在20個省份部署開展看守所巡回檢察試點。2022年全面推開看守所巡回檢察,最高檢首次直接組織跨省看守所交叉巡回檢察,涉及河北、湖南等四個省的相關看守所。全國檢察機關共開展看守所巡回檢察2100余次,提出檢察建議2400余件、糾正違法通知書4600余件,發現職務犯罪和違法違規問題線索250余件。積極探索社區矯正巡回檢察。從2022年4月開始,全國檢察機關積極探索對社區矯正機構開展巡回檢察,加強對交付執行、收監執行等重點環節的法律監督。 |
2023-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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