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25日電 日本內閣會議24日把用語言、態度等折磨對方的“精神家暴”納入《家庭暴力防止法》修正案草案的涉及范圍,并加強對受害者保護力度。 據共同社、時事社等日本媒體報道,在日本,家暴形態近年來呈現多樣化,比如“讓對方長時間跪坐訓話”“限制對方行動和交友范圍,置于自己控制之下”。據日本內閣府披露,24小時反家暴咨詢機構收到的咨詢中,大約六成包含精神家暴。 為此,修正案草案擴大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對象范圍。這一保護令由法院根據受害者申訴發出,內容包括禁止施暴者接近、糾纏或反復打電話騷擾受害者。 按照現行《家庭暴力防止法》,發出保護令的條件僅限于“由于暴力,身體遭受重大傷害的危險性大”,修正案草案擴大為“因暴力或威脅而對身心造成重大危害的危險性大”,同時把“對自由、名譽、財產的脅迫”也列為精神家暴。 針對精神家暴,如果出現需要就醫的精神損害,法院可下達保護令。 修正案草案還把保護令有效期從現在的半年延長至一年,并強化罰則。如果施暴者違反保護令,處罰將從現行的一年以下監禁或100萬日元(約合人民幣5.13萬元)以下罰金,調整為兩年以下監禁或200萬日元(人民幣10.26萬元)以下罰金。 日本政府力爭在本屆國會通過修正案,繼而2024年4月1日開始實施。(胡若愚) |
2023-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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