梳理十余年來日本政府和東京電力公司應對核污染水問題的歷史過程可知,日本在其核污染水對策尚未解決根本問題的狀況下,選擇“半途而廢”式的排海方式,實則出于本國私利,將本該由自身承擔的責任轉嫁給全人類,同時也未能充分傳遞準確的科學信息,放縱虛假、誤導和偽科學做法大行其道。 福島核事故是迄今人類歷史上最為嚴重的核事故,包括妥善管理和處置超大量核污染水在內的事故善后處理是一項史無前例的艱巨挑戰。自20世紀下半葉人類進入核能時代,共發生過四次嚴重的核電站事故。與前三次相比,福島核事故的特殊復雜性主要表現在:一是事故發生于大地震和大海嘯之后,造成“大型復合災難”;二是四個反應堆連發事故;三是地處火山地震帶,存在較大的自然災害風險隱患;四是核電站位于“濕址”上,大量地下水常態性地流入;五是周邊為人口密集區,核輻射影響大。福島核事故發生后,為了控制反應堆溫度、防止事態進一步惡化,需要持續注水冷卻,這些冷卻水以及進入機組廠房的地下水和雨水,受到熔毀核燃料釋放的放射性核素污染,成為核污染水。再加上地震造成反應堆廠房、附屬設施與大量配管嚴重破損,核污染水“跑冒滴漏”,最終造成巨量放射性物質向外部環境釋放的核泄漏。 梳理十余年間日本政府和東京電力公司(簡稱“東電公司”)應對核污染水的過程可以發現,無論是民主黨政權時期任由企業獨撐危局的“無政府狀態”,還是朝野更替后自民黨安倍晉三內閣高調宣布“國家介入”,相關責任方“少快好省”“一排了之”的基本思路始終未變。2011年4月,作為“應急措施”,在未與鄰國事先通報和協商的情況下,日本核安全監管機構批準東電公司啟動所謂低放射性污染水的排海作業,共排放約1.4萬噸核污染水,放射性物質總量達1500億貝克勒爾。更為嚴重的是,同一時期,由于廠房坑道破裂,僅據公開發布的數據進行不完全估算,就有約4700萬億貝克勒爾的高放射性污染水泄漏入海,超過溫茨凱爾核事故和三哩島核事故向環境釋放的放射性物質總量。2013年7月22日,東電公司首次承認每天約有300噸被高放射性物質污染的地下水流入大海。8月19日,該公司再次爆出驚人消息,約300噸高放射性污染水從地上儲罐泄漏,成為福島核事故發生以來最嚴重的單次泄漏,日本原子能規制委員會將之評定為三級核事故即“重大異常情況”。事后經測算,此次泄漏的放射能總量達84萬億貝克勒爾,鍶90、銫137的釋放量均相當于甚至大于廣島原子彈爆炸。 在泄漏事態不斷升級、影響日趨惡劣的形勢下,2013年9月,由首相擔任部長的原子能災害對策本部終于出臺了《東京電力公司福島第一核電站污染水問題解決基本方針》,提出了“從根本上解決日益嚴重的污染水問題”的基本思路,強調國家出面、預先防范和動態追蹤。主要采取三項措施:一是清除污染源,即積存在坑道與廠房等處的高放射性“滯留水”,通過多核素處理系統(ALPS)推進凈化處理。二是避免地下水接近污染源。在廠房靠山一側截留抽取地下水,在廠房周圍修建“凍土擋水墻”,阻止地下水流入。三是防止污染水泄漏。在廠房靠海一側修建擋水墻,使用儲罐貯藏、管理污染水。其中,修建“凍土擋水墻”和開發更高性能ALPS由國家提供資金。2013年12月,日本政府又出臺了包括盡快開始對“氚水”處置問題的所有可能選項進行綜合研判等三項追加對策。兩份政策文件均部署了關于“風評被害對策”的工作安排。 基于日本政府和東電公司提供的數據對十余年來日本核污染水治理工作進行評價,從客觀成效看,被視作核污染水對策“王牌”的兩個國家項目都遠未達到預期效果:“高性能ALPS”處理核污染水總量僅為10萬噸,實際處于停運狀態;“凍土擋水墻”即使在全部閉合后,每天可阻隔的地下水也僅為100噸左右,主要還是依靠地下水排水井的抽排控制地下水流入。至于清除污染源工作,面對的挑戰更大:1號至3號反應堆廠房核心部位的地下積水始終未能清干,這表明由于高放射線劑量影響作業等困難,被地震、海嘯嚴重損毀的廠房至今沒有實現修補封閉;真正的污染源,即1號至3號反應堆廠房內存留的大量核燃料殘骸問題無法回避。據2022年3月公布的最新估算,三座反應堆內的核燃料殘骸總重量約達880噸,為熔毀前燃料棒重量的三倍。這意味著,只要核燃料殘骸存留,反應堆冷卻繼續采用注水方式,且地下水流入無法全部阻隔,核污染水問題依舊是一個日常化、常態化的問題,即使日增量降至每天100噸,日積月累其總量也極為可觀。綜上可知,自福島核事故發生以來的十余年間,日本政府和東電公司所施行的福島核污染水對策雖然取得了一定的進展,但尚未實現2013年《污染水問題解決基本方針》提出的“根本解決目標”。因此,需要對過去工作進行反思總結,進一步完善治理方案,尋求以更優方式降低風險、解決問題。 2021年4月,日本政府決定將處理后污染水排海,計劃于2023年春夏之際開始實施??梢哉f,對東電公司來講,將核污染水排入海洋自始至終都是“最優先”選項,關鍵在于能否以及怎樣獲得官方的許可和社會的接受,尤其是獲得核安全監管機構的同意。2013年7月,日本核安全監管機構負責人首次公開表示,如果福島第一核電站廠內儲藏的核污染水通過認真凈化處理后達到低于國家排放標準,“核污染水排?!睂ⅰ安豢杀苊狻?。從2013年7月日本官方發出“排海論”至2021年4月“核污染水排海”決定正式出臺的近八年間,可將“核污染水排?!钡臎Q策過程大致分為2013年7月至2016年6月的準備期、2016年7月至2018年9月的反轉期和2018年10月至2021年4月的決斷期三個階段。日本“排?!睕Q定表面上的理據和邏輯實際不經推敲,東電公司、原子能規制委員會、經產省、首相官邸等行為體組成的“排海派”在整個決策過程中的精心布局、巧妙配合與強勢地位,以及非科學性的信息證據與非溝通性的政治“決斷”,才是主導福島核污染水處置方式的根本動力。 其中,東電公司為節約成本,選擇了技術不過硬的“東芝版ALPS”濫竽充數,并通過發布海量無效信息甚至虛假信息來沖淡和掩蓋問題。原子能規制委員會作為安全監管部門,本應對關鍵設備進行嚴格監管,卻以“試驗運行”為由放松職責,未對東電公司檢測方案的缺陷和偏見實施有力監管,也沒有對處理水排海的生態影響和生物濃度等問題進行認真調查,未能給排海影響的評估提供可靠的科學基礎,使“排海論”的前提條件和必要條件淪為空談。經產省利用行政資源召集了兩個專家委員會和若干公眾聽證會,但審議過程中科學界專業人士僅限于發表個人觀點,無權審查和修改由行政部門預先提出的方案框架,諸多形式主義的做法造成科學與政策、政策與社會的銜接平臺形同虛設,決策過程雖歷時六年,但純屬自說自話、原地打轉。首相官邸信誓旦旦宣稱“國家出面”,然而兩個“王牌”項目華而不實、效果有限,所謂的“動態跟進”也并未實現。相關方為實現“核污染水排?!钡募榷肪€,不管關鍵環節如何破綻百出、難以自圓其說,始終堅持各自的“排海底線”,同時協力營造“氚水”“ALPS處理水”等不實概念,遮掩核污染水的真相,通過新聞報道、官方報告以及向IAEA各層級專家組提供資料等渠道進行同義反復式的累積傳播,制造“既成事實”——“ALPS處理水”符合排放標準,安全可靠。由此可見,日本在其核污染水對策尚未解決根本問題的狀況下,選擇“半途而廢”式的排海方式,實則出于本國私利,將本該由自身承擔的責任轉嫁給全人類,同時也未能充分傳遞準確的科學信息,放縱虛假、誤導和偽科學做法大行其道。這是一種極不負責任的行為,也開了一個很不好的先例。 作者系中國社會科學院日本研究所研究員 中國社會科學院日本研究所《日本學刊》供本網特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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