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7月7日電 (記者杜燕飛)為推動適用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商業健康保險惠及更多人民群眾,促進多層次醫療保障有序銜接,有效降低醫療費用負擔,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近日印發《關于適用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產品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自2023年8月1日起實施。 “《通知》將適用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范圍擴大至醫療保險、長期護理保險和疾病保險等商業健康保險主要險種,包括醫療保險、長期護理保險和疾病保險,讓人民群眾有更多選擇。《通知》擴大產品被保險人群體,投保人可為本人投保,也可為其配偶、子女和父母投保。”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通知》不再設計標準化條款,充分考慮消費者需求,增加產品保障內容,提高靈活性,僅對既往癥人群設置承保要求,其他產品設計內容均交給市場主體。同時強化事后回溯分析,確保定價合理、經營可持續。 針對既往癥等人群保障不足的現狀,《通知》要求將其納入醫療保險承保范圍,允許人身保險公司針對既往癥人群設置不同的保障方案,結合自身經營能力和市場需要開發保障額度更高、責任更豐富的產品。鼓勵開發針對既往癥和老年人等特定人群的長期護理保險、疾病保險產品。 《通知》還明確,商業健康保險信息平臺將建立投保人信息賬戶,記錄其投保的所有適用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商業健康保險信息,方便消費者即使購買不同公司的產品,亦可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稅收抵扣。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對人身保險公司所有者權益、償付能力充足率等提出明確要求,確保經營主體具備相應的服務能力。 具體來看,《通知》明確,醫療保險產品連續三年綜合賠付率指標低于精算假設80%的,人身保險公司應當及時采取調整改進措施,切實降低后續經營實際與精算假設的偏差,設計為費率可調的長期醫療保險應當建立雙向費率調整機制。 醫療保險業務三年累計綜合賠付率指標低于65%的,除采取上述措施外,人身保險公司報送該類產品時,應當提交費率合理性說明材料,說明材料須由總經理、總精算師、財務負責人簽字確認并經公司董事會審議。 記者了解到,適用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商業健康保險于2015年5月開始試點,2017年7月推廣至全國。購買適用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商業健康保險允許在當年(月)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予以稅前扣除,限額2400元/年(200元/月)。 “下一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將持續推動適用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商業健康保險規范發展,引導人身保險行業不斷提升專業能力,更好的滿足多樣化的健康保障需求,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該負責人表示。 |
2023-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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