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網訊 7月14日,第十四屆泛珠三角區域合作與發展論壇(以下簡稱“泛珠論壇”)在廣州東方賓館舉辦。本屆泛珠論壇由福建、江西、湖南、廣東、廣西、海南、四川、貴州、云南省區人民政府,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共同主辦,廣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共同承辦,泛珠秘書處、南方報業傳媒集團具體承辦。 會上,國家發展改革委原副秘書長范恒山作題為《推動泛珠區域內重大戰略聯動,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的演講。以下為演講全文: 國家重大戰略集高品位、強動能、廣影響和大實惠于一體,對推動區域乃至全國經濟社會發展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在推進國家現代化建設的征程中,應更加注重謀劃、實施國家重大戰略。不僅要注重激發單個戰略的內在能量,做到“舉一反三”“吃干榨盡”,還要推動國家重大戰略間的聯動融合,做到“左擁右抱”“眾行致遠”。泛珠區域內擁有一系列重大國家戰略,這是促進區域高質量發展的突出優勢。要大力推動各類重大戰略的聯動融合,強化對接與集合效應,推動泛珠區域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 一、實施區域內重大戰略聯動的重要意義 區域戰略明確而可靠的實效性及操作上的自主性,使各地普遍重視涉及自身發展的戰略的爭取和實施。事實上,推動區域內重大戰略的聯動融合,不僅能夠更充分地激發每一個重大戰略的潛能,助力各相關地區發展進程,而且有利于解決各自為戰形成的諸多問題,促進區域協調發展和全面提升。可以說,實施區域內重大戰略聯動融合不僅十分必要,而且非常重要。 (一)有利于防止“紅利落差”演變為“地區懸差”,推動區域一體發展。一般來說,不同的區域重大戰略是依據所涉地區具體實際打造的,其所體現的任務舉措和政策安排也各有差別。各自為戰實際形成了“戰略分割”,久而久之,戰略間體現的“政策極差”或“紅利落差”就會拉大地區間的發展差距,而這是與我們實施區域戰略的初衷相違背的。重大戰略之間的聯動融合則能有效解決這個問題。 (二)有利于推動“地區權利”延展為“區域權利”,加速區域發展改革進程。賦予先行先試權利是國家戰略的突出特點和政策重點,越是發展好地區所獲得的試點授權也越充分。重大戰略的聯動融合能夠通過適當形式將先行先試權利由某個地區“單享”紅利蛻變為全區域“普惠”利益,這有利于全區域借助有力度的改革發展探索,加快體制機制創新、經濟結構優化和增長動能轉換進程。 (三)有利于促進“封閉循環”提升為“開放循環”,實現區域資源要素的高效配置。戰略分割使特定的任務和舉措只能在一定地域范圍開展,這不僅造成了外部資源要素的定向集聚,也形成了某些經濟活動的排他性開展。重大戰略的聯動融合有利于打破地區分割,通過制度、舉措等的對接實現全區域的資源要素自主流動,形成高效通暢的大循環格局。 總之,實施區域內重大戰略聯動融合有利于打通阻隔、深化創新,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
二、推動泛珠區域內重大戰略聯動融合的基本方向 國家重大戰略在最終目標、總體要求和核心思想等方面的一致性或趨同性,為相互間的聯動融合提供了可能。 泛珠區域內擁有多個國家重大戰略,包括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西部陸海新通道建設、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等,推動這些有明確實施范圍的重大戰略的聯動融合,從方向上看,可在如下四個方面用功著力。 (一)把握共同需求,一體推進關鍵領域建設。對各重大戰略共同要求的一些不具地域色彩、且通過合作更有利于取得實質性進展的領域與事項,可按照戰略所指引的方向聯手推動、合力建設。主要有:一體打造一流的營商環境,一體建設公正開放誠信的市場制度,一體構建攻克關鍵核心技術的協同創新體系,一體推動基本公共服務提升和優質公共服務區域共享,一體治理和維護水土氣生態環境,等等。 (二)對接最好標準,促進試驗權利普惠運用。認真梳理各重大戰略賦予的試驗事項,鼓勵各地區主動對標諸戰略中最好的經貿規則建設思路進行自主探索,以戰略實施地區試點權利為依托,將部分地區的專屬權利拓展為全區域的共同權利,通過構建高標準的規則體系,全面深化改革、擴大開放和促進發展。 (三)打造特色平臺,實現優勢要素交換轉移。鼓勵戰略實施地區間、戰略地區與一般地區間以建立分園、拓展基地、一體化示范區等途徑,借此將良好的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進行復制推廣,同時推動人才、技術、產業、項目等著流動轉移。 (四)著力戰略分工,形成互補互濟的發展格局。各重大戰略所提出的重點領域的建設任務都是以地區資源秉賦、現實發展狀況為依據的,可以此為基礎,推動各地區圍繞做強做大比較優勢深化合作,促進相關領域、重點項目的銜接配套和拓展提升。例如,抓住西部陸海新通道建設,進一步推動相鄰地區重大基礎設施互聯互通;通過聯動實施成渝雙城經濟圈戰略等,建立以中心城市引領城市群發展、城市群帶動區域發展新模式;依據各重點地區特色產業體系構建,形成層次相繼、節點相扣的相互支撐的具有韌性和競爭力的產業鏈條。
三、進一步健全泛珠區域內重大戰略聯動融合的促進機制 應協調好內外關系,增強主動性并進一步強化制度約束,推動泛珠區域內重大戰略聯動融合持續深入開展。 (一)積極爭取國家支持。推動國家重大區域戰略聯動融合符合中央要求。應加強與國家有關部門溝通,爭取充分授權。最大限度實現重大戰略措施實施在地區間的開放性,除開存在較大社會風險的先行先試項目,地域特性很強的發展改革舉措或需要特別審批的事項之外,各重大戰略中所涉及的發展改革安排原則上都對所有地區開放;允許各地相互借鑒和自主移植區域內的高標準經貿規則和先進的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協調機制。著眼于促進戰略聯動增強機制功能。協調機制應明確提出深化戰略聯動的方向與思路,研究提出支持戰略聯動的有效政策措施,及時化解戰略聯動中出現的困難與問題。 (三)實化細化任務清單。依據國家戰略規劃和區域協調機制部署逐年提出各重點領域聯動融合的具體任務,相應建立督促落實制度和成效評估體系。 (四)持續開展引領示范。對接戰略規劃,緊扣重點領域和具有代表性的事項,推動相關地區合作開展探索試驗,形成經驗、樹立典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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