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11月14日消息(記者王遲)11月12日,公安部發布懸賞通告稱,經浙江省溫州市公安機關偵查發現,明學昌、明國平、明菊蘭、明珍珍系緬北果敢自治區涉我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集團重要頭目,決定對其進行公開懸賞通緝。這是中國警方自10月以來,再次對電詐集團重要頭目發出通緝。 懸賞通告(圖片來源:公安部) 我國公安機關是否有權進行通緝?如果明氏家族的人被抓獲,將會受到怎樣的法律制裁?相關專家、律師進行了解讀。 焦點一:我國公安機關是否有權進行通緝? 上海政法學院國際法學院講師、法學博士馮碩分析稱,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應當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機關可以發布通緝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歸案。所以,此次對緬北電詐頭目的通緝由我國浙江省溫州市公安局發布,表明了我國公安機關對打擊電詐的決心。 從國際法的角度,包括通緝在內的刑事司法措施都屬于各國司法主權范疇,通緝令所能發揮的效力主要限于我國。如果對于境外的在逃分子,我國當然有權發布通緝令,甚至可以通過國際刑警組織發布紅色通緝令,但真正想要將犯罪分子捉拿歸案還需要通過引渡或外國遣返、勸返等方式進行。 記者梳理發現,今年10月12日,公安部披露,浙江省杭州市、云南省昆明市兩地公安機關已對佤邦建設部部長鮑巖板、勐能縣縣長何春田進行懸賞通緝,他們被指系涉中國電詐犯罪集團重要頭目。懸賞通告發布后不久,緬甸佤邦聯合黨中央委員會公開發文表示,該二人身為佤邦高級干部觸犯中國相關法律,負面影響巨大,分別被開除黨籍、軍籍,并撤銷職務。 焦點二:如果明氏家族的人被抓獲,將會受到怎樣的法律制裁? 馮碩表示,按照我國刑法的相關規定,在打擊跨境犯罪的過程中,如果我國公民在境外犯罪或外國人對我國及我國公民犯罪的,只要該類犯罪最低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便可以行使管轄權。所以,只要抓獲相關犯罪分子,我國司法機關便可以依據我國刑法及相關法律予以定罪和量刑,受到我國的法律制裁。 根據公安部發布的懸賞通告顯示:以明學昌為首的犯罪集團長期組織開設詐騙窩點,公開武裝護詐,實施針對中國公民的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活動,詐騙數額巨大,在公安機關嚴打高壓態勢下,仍不收斂,不收手,繼續大肆組織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同時涉嫌故意殺人、故意傷害、非法拘禁等多種嚴重暴力犯罪,情節極其惡劣,后果極其嚴重。他們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 北京市盈科(廣州)律師事務所律師宋竟一表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辦理電信網絡詐騙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利用電信網絡技術手段實施詐騙,詐騙公私財物價值3000元以上就可被刑事立案,詐騙公私財物價值50萬元以上的,最高可判無期徒刑。明氏家族的人公開武裝護詐,還涉嫌故意殺人、故意傷害、非法拘禁等多種嚴重暴力犯罪,情節極其惡劣,后果極其嚴重,因故意殺人法定刑為死刑,明氏家族的有些人數罪并罰是可能被判處死刑的。對于犯罪集團中起次要、輔助作用的從犯,特別是在規定期限內投案自首、積極協助抓獲主犯、積極協助追贓的,可依法從輕或減輕處罰。對抗沒有出路,電詐集團應看清形勢盡快回國自首。 焦點三:對于那些被騙至緬北,后又釋放回國的人,是否會面臨相應的處罰?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偉娜指出,這些人很可能面臨法律的制裁,同時需要分情況進行討論。如果是被騙到緬北的人,沒有實施任何電信詐騙等違法犯罪行為,但他們同樣也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條 【偷越國(邊)境罪】,“違反國(邊)境管理法規,偷越國(邊)境,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為參加恐怖活動組織、接受恐怖活動培訓或者實施恐怖活動,偷越國(邊)境的,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如果他們參加了境外電信詐騙犯罪組織,在境外實施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行為,他回國之后,其行為性質會被認定為詐騙罪。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但是,如果被移交的人員屬于被騙到緬甸,并且在緬甸詐騙公司被以暴力威脅方式逼迫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根據犯罪情節可以免予刑事處罰;如果被移交的人員構成犯罪,但能夠提交重要的線索或者幫助公安機關查處其他尚未掌控的犯罪案件,構成立功表現的,可以免除處罰;被移交的人員涉案時間不久,在詐騙犯罪集團中所處層級較低,認罪認罰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 此外,北京市華泰(經濟技術開發區)律師事務所律師許俊指出,據刑法規定,被騙人員也可以向電詐集團主張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誤工費、營養費、喪葬費等費用。 |
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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