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7月15日電 記者張曉華從國家知識產權局獲悉,自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正式施行以來,我國專利開放許可制度已全面落地實施。為推動專利開放許可制度高效運行,拓展專利轉化運用的模式和渠道,該局近日印發關于全面推進專利開放許可制度實施工作的通知。 專利開放許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四次修改新設的一種專利特別許可,有利于實現簡便快捷的“一對多”專利許可,提升對接效率,打通科技成果向新質生產力轉化的“最后一公里”。根據許可制度,專利權人可自愿提交專利開放許可聲明,對專利許可使用費“明碼標價”,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向全社會“廣而告之”,任何單位或個人書面通知專利權人并按照標價付費即可獲得實施許可,對所有被許可方“一視同仁”。 通知要求,要從指導專利權人規范提交開放許可聲明、推動試點項目便捷轉為開放許可、指導專利權人合理估算許可使用費、加強開放許可聲明信息的開放共享、充分發揮各方作用促進供需對接、強化開放許可監管和糾紛調解等多方面推動專利開放許可制度高效運行。 |
2024-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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