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shù)貢r間11月13日晚間,烏克蘭外交部發(fā)言人泰希在其官方社交媒體平臺上發(fā)文,就有媒體報道稱烏克蘭將開發(fā)核武器回應表示,烏克蘭致力于遵守《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烏克蘭不擁有核武器,未開發(fā)核武器,也不打算擁有核武器。他表示,烏克蘭接受國際原子能機構的監(jiān)督,排除將核材料用于軍事目的。(總臺記者 王晉燕) |
2024-11-15
2024-11-15
2024-11-15
2024-11-15
2024-11-15
2024-11-15
2024-11-15
2024-11-15
2024-11-15
2024-11-15
2024-11-15
2024-11-15
2024-11-15
2024-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