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法治藍皮書》建議逐步取消超生罰款
2013-02-26 06:47? 商西?來源:京華時報 責任編輯:林洪熙 林洪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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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點3:社會撫養費 藍皮書還發布了《中國計劃生育法治狀況》報告。關于計劃生育法治今后的改進方向,報告建議,隨著硬性配額與指標及相應強制性手段的消除,公民獲得真正自主行使生育權的機會,社會撫養費制度和有關行政處分機制在未來亦應逐步取消。 建議逐步取消超生罰款專家稱逐步過程較漫長 “之所以說‘逐步’,主要是考慮到一個過渡性階段”,報告建議,如先統一在無論身份、地域、民族或宗教等不同背景,一般都設定社會撫養費的征收條件是從第三孩開始,如此就可改變目前在生育權行使方面所設置的許多不合理的差別對待。 報告表示,這一主張基于對未來的社會發展預期,認為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很可能向歐美國家趨近,家庭的發展模式、生育意愿和生育率也將有類似改變,一個明顯的例證即當前育齡人群的生育意愿相對一二十年前已出現明顯下降。 北京大學社會學系教授陸杰華表示,社會撫養費過去叫“超生罰款”,是按照上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和下位法,即地方的人口計劃生育條例和相關規定征收的,如果要取消,就得修改法律和條例,因此這個“逐步”是一個比較漫長的過程。 陸杰華指出,取消“超生罰款”與當前備受關注的二胎政策是否放開有一定聯系,但不是必然聯系,因為即使放開二胎政策,生三胎、四胎的話仍要按相關的規定來征收社會撫養費。 他提到,社會撫養費制度是否公平,現在還有很多爭議,因為大多數人在實行計劃生育,少數根據這個進行制裁,且不太透明,地方征收有隨意性,根據自由裁量權,最高的收9倍,有的3倍,有的6倍,如何裁定,如何更透明,需要去思考。 陸杰華認為,取消社會撫養費與否主要在于理念,現在計劃生育畢竟還是基本國策,可能還是要長期堅持,今后我們如果由計劃生育走向家庭自主生育的話,那時候就沒有征收的必要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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