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談人大行使監督權:要敢碰矛盾和問題
2013-03-10 12:31? 萬淑艷 劉占昆?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陳瑋 陳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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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3月10日電 (記者 萬淑艷 劉占昆)“要強化監督實效,敢于觸及矛盾和問題,一抓到底,讓權力放在陽光下運行。”全國人大代表、山東省科技廳廳長翟魯寧9日在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時表示。 2013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指出,要全面貫徹實施監督法,加強法律監督和工作監督,加強對經濟工作的監督,加強對民生工作的監督,加強對司法工作的監督。五年來,常委會共聽取和審議“一府兩院”70個報告,組織21次執法檢查,開展9次專題詢問。 公開資料顯示,人大監督權的正式確立以“五四憲法”為起點,伴隨著憲法的修改和相關法案的出臺,人大監督制度也經歷了“確立-缺位-虛置-復位”的曲折發展與多次變遷。2006年8月監督法的出臺,進一步規范了人大常委會實施監督的形式和程序,通過對七種監督形式的細化,突出了監督重點,強調監督實效,并始終貫徹“監督者受監督”的理念,使中國人大監督權從憲法的原則性規定落實到了實踐操作的層面。 全國人大代表、廣東國鼎律師事務所主任朱列玉認為,報告提出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非常好。比如廣東省人大常委會經常會組織代表參加執法檢查等活動,“比如之前在撤并收費站問題上,很多不合理收費站的撤并都是人大推動的。” 官方數據顯示,過去五年,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審議并通過86件法律和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為法律體系的形成和完善作出了重要貢獻。 但盡管如此,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現象依然層出不窮。“目前存在的社會問題相當多。”全國人大代表、青島市人大常委會主任王文華說,改革開放30多年以來,中國經濟飛速發展,聚集疊加,產生的矛盾和問題也聚集疊加。 “真正的法律不是寫在紙上的,而是銘刻在心中的。法律如果不被信仰,則如同虛設”,全國人大代表、江西財經大學法學院院長、博士生導師鄧輝9日在江西代表團全體會議上表示。 作為國家最高權力機關的人民代表大會,如何更好地行使監督權,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在全國人大代表、山東省財政廳廳長于國安看來,近年來,很多好的法律并未得到很好的執行,執法不嚴問題突出,他建議人大常委會從制度層面研究嚴肅執法的問題。 王文華認為,要加強監督,不僅人大要加強立法監督,全社會方方面面都要加強監督,讓每個公民都成為監督員,如此一來,國家有一點問題就能被發現,發現后及時研究正確的對策加以解決。 全國人大代表、中共山東省委常委、秘書長雷建國表示,目前社會各個環節頻頻出問題,究根結底是執法不嚴。要加強監督,有重點地對人民群眾普遍關注的問題進行監督,比如目前民眾非常關注的生態問題、食品安全問題等,應建立嚴苛的監督體系,狠抓成效。 全國人大代表、山東聊城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孫菁贊同這一觀點。她認為,人大應對民眾反映強烈、社會高度關注、且長期存在的違法現象行使監督權。比如教育體制方面,高考特權問題并未得到有效解決,全國名校錄取名額失衡現象普遍存在,比如北京本地人考上清華、北大的幾率要比外地人多數十倍。孫菁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各類教育資源配置不公平現象加以監督。(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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