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發布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
2013-03-14 22:41?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陳穎 陳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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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改革,國務院正部級機構減少4個,其中組成部門減少2個,副部級機構增減相抵數量不變。改革后,除國務院辦公廳外,國務院設置組成部門25個: 1.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 2.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 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4.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5.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 6.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7.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 8.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 9.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部 10.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部 1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12.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 13.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14.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15.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 16.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 17.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18.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 19.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 20.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 21.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22.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 2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24.中國人民銀行 25.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 根據國務院組織法規定,國務院組成部門的調整和設置,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批準。國務院其他機構的調整和設置,將由新組成的國務院審查批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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