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副院長偽造8份判決書 專家稱應追究始作俑者
www.fjnet.cn?2013-04-24 07:11? ?來源:人民日報 我來說兩句
廣東省河源市東源縣人民法院副院長劉偉華被舉報,指其通過偽造8份判決書,核銷該縣社保基金被挪用而無法收回的308萬元欠款,“依法填補”了社保虧空的窟窿。 日前,河源市人民檢察院表示,該案經查屬實,目前已以涉嫌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對劉偉華立案。此案中,法院為何成了“行政違法的幫兇”?行政權力干預司法審判的行為為何屢禁不止?誰來糾正職能部門的行政違法?記者對此進行了調查。 一個錯誤掩蓋另一個錯誤 ●社保基金借給“關系戶”后難收回 劉偉華被舉報偽造數份法院判決書,以填補東源縣社保基金挪用虧空的“窟窿”,這個“窟窿”高達308萬元。 “對一個欠發達的農業縣來說,308萬元數目不小。”東源縣人民法院一名工作人員說。 據了解,1996年前,東源縣社保基金總共借出600多萬元,借款單位多是與當地沾親帶故的企業等單位。 而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社保基金是不允許私自挪用投資的,保值增值方式僅限于銀行存款、買賣國債和其他具有良好流通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上市流通的證券投資基金等。 未曾想,借出的錢無法收回。相關會議紀要顯示,借款企業紛紛虧損、破產或關停,東源縣社保基金共有11筆308萬元借款無法收回。 據悉,2001年,廣東省政府發文要求各地于2002年底前完成挪用社保基金清收工作。但直到2010年,東源縣仍未完成清收工作。于是,上級領導要求將“窟窿”資金以“超過訴訟時效”及“無法收回”為由進行核銷,并將清理工作期限放寬到當年12月底。 為此,作為清理成員單位代表,東源縣人民法院副院長劉偉華在參加縣里的一次協調會上受命一項“特別任務”——核銷挪用的社保基金。“如能依法核銷,就不追究相關領導責任。當時我提出,時間不夠,司法程序走不完,但上級領導讓我‘想想辦法’。”劉偉華接受調查時稱,他是無奈之下偽造了判決書。從而演繹了用一個錯誤掩蓋另一個錯誤的荒唐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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