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忘帶錢收費站拒放行 報警后交警代交10元
www.fjsen.com?2013-04-28 15:04? 陳潔?來源:云南網 我來說兩句
維護誠信是企業的社會責任 雖然能夠理解收費站因人失信于前而采取一律拒絕的手段,但許多網友還是認為,作為企業,應該負有維護誠信的社會責任。 @凌云律師彭澤說:“維護社會誠信是企業應當承擔的社會責任。如果51人、501人甚至5001人的過路費能夠換來大眾對收費站的贊賞,能夠喚醒失信者的廉恥之心,也是值得的。最終,無地自容的將是失信者。” “以前老昆明的藥店行會有個行規,如果有人半夜敲門要買藥,一定要開門,而且要先給藥再管錢的事,否則就要被踢出行會。”風之末端以這個例子說明自己的態度,他也認為,收費站這種硬邦邦的態度已經有違一個企業的商業道德,以及不顧及自己的企業形象了。作為一個企業,在面對別人危難的時候,要發揮商業道德,而不能一切向“錢”看。因此,管理方應該研究一個可根治的方法,這也是一個企業自身的責任。 “作為市民來說,難免出現類似郭女士這樣的疏忽,所以收費站給予一點變通的通融應該是人之常情,于理于法都是應該的。”滇池泛亞文化研究學會執行會長龍東林認為,收費站曾經遇到借口逃費的例子也是現實,如何為車主的特殊情況而變通管理模式,但又能收回欠費的確是個難題。但收費站在遭遇誠信危機后,簡單粗暴地決定對所有情況都一律“鐵面無私”是不妥當的,只會進一步惡化誠信危機。 重罰那些不講信用的人 孰是孰非,市民們雖然討論熱烈,但更希望看到問題的解決辦法和改進措施。 @考拉達達就說:“規矩是死的,人是活的。天天說我們要重新樹立社會信任,政府管理機構都不作榜樣,不給老百姓機會,能不信任危機嗎?怎么能‘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地不改變不求改進呢?”為此,許多網友也為解決這樣的難題出謀劃策,提出不少可行建議。 @CQ20092015:重罰那些不講信用的人,過去了回來應該補交費用,過站車輛在收費站應該有記錄,記錄下來的車輛在規定的時間內不交過路費,那就重罰加扣分!(陳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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