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夫山泉陷“三重門”涉不正當競爭及虛假宣傳
www.fjnet.cn?2013-05-02 06:59? 胡笑紅?來源:京華時報 我來說兩句
農夫山泉內控指標與《食品營養標簽國標》中“0”界值的對比 圖說:2004年產農夫山泉瓶裝水標簽(小圖),以“mg/L”(毫克/升)為單位標注理化指標。如今市面上的農夫山泉瓶裝水(大圖),均以“μg/100ml”(微克/100毫升)為單位標注特征指標。標注單位的變化,讓數值被無形中“放大”了100倍。 京華時報記者徐曉帆攝 繼此前揭露農夫山泉執行的產品標準在一些指標上寬松于自來水標準以后,《京華時報》記者連日來調查發現,農夫山泉商品標簽存在的問題遠遠不止于此——4個水源地中有3個是地表水,卻沒有規范標注其產品名稱;通過不規范標注計量單位的方式,將標注的礦物特征指標成分巧妙地“放大”了100倍,讓消費者誤以為含有較多的營養成分。 有律師認為,農夫山泉商品標簽存在的種種問題,不但違反《國家標準化法》的相關規定,還涉嫌虛假宣傳、誤導消費者。 1 水源門 原料水是否達標存疑 強制性國標《瓶(桶)裝飲用水衛生標準》規定:瓶(桶)裝飲用水的“原料用水”必須達到自來水國家標準,而農夫山泉執行的卻是降低了對原料水質量要求的浙江地方標準。農夫山泉應該向公眾公布其原料水是否達到自來水標準的權威檢測報告。 國標規定 瓶裝水的原料用水須達到自來水要求 4月初,《京華時報》獨家報道指出,農夫山泉商品標簽上標注的產品標準號為浙江地標“DB33/383-2005瓶裝飲用天然水”,該標準在砷、鎘等不少毒理指標要求上寬松于兩個強制性國家標準——《瓶(桶)裝飲用水衛生標準》(GB19298-2003。注:2008年有修訂)、《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即自來水標準)。 近日,記者經調查采訪又有發現:其實,上述國家標準不僅對瓶裝水的衛生指標有嚴格約束,對其原料用水同樣有著苛刻的要求。此前,國家衛計委和浙江省衛生廳已明確表示,農夫山泉的產品適用于國標《瓶(桶)裝飲用水衛生標準》。記者查閱該國標,發現其中專門對“原料用水”提出了如下要求——“應符合GB5749的規定。”也就是說,瓶(桶)裝飲用水的原料用水也必須符合自來水標準,而并非是經過加工的成品水達到或者超過自來水標準就可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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