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平陽公車改革十年亂象依舊 頑疾為何難除
2013-05-23 08:37? 廖小清 丁志峰 黃劍萍?來源:浙江日報 責任編輯:林洪熙 林洪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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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象: 權力濫用常發生 今年3月以來,平陽縣紀委僅發現兩起公車私用行為,也沒有收到群眾舉報。錢云勤告訴記者,與前兩次公車改革相比,這是這些年公車改革取得的最好成績。 面對“車輪腐敗”的頑疾,平陽歷經10年公車改革。2004年,平陽首次試水公車改革,在車前擋風玻璃貼公車標識。到2007年,公車的車牌統一制作成“浙CCG”開頭,最后一個“G”字母代表公車的“公”字。直至最近一次的改革,盡管力度越來越大,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違規事件仍有發生。 記者翻開一疊公車私用的處罰單,公車私用情況可謂亂象叢生:縣糧食局的公車駕駛員陳某,在周末用公車接送孩子;縣招商局領導楊某,擅自將公車借給親戚駕駛去購買火車票……更令人痛心疾首的是,去年3月1日晚,縣民族宗教事務局司機金某私自駕駛公車,因車速過快造成3死1傷的悲劇。 “車輪腐敗”為何難以根治?見證3輪公車改革的平陽縣紀委常委劉德賢感觸頗深。他說,平陽首次車改實施不久,少數領導干部就出現公車私用的苗頭,時常撕下公車標識偷偷使用,躲避群眾的監督;第二輪車改時,雖然群眾一看車牌就能分辨出是否是公車,但范圍只局限于平陽地區,甚至連本地居民也不一定知道,加之監督手段有限,一些人仍然違反規定。 劉德賢介紹,平陽近幾年來平均每年查處的公車私用行為有40多起。在這些公車私用的案例中,主要是領導干部及其親戚和司機私用。他認為,公車腐敗之所以屢禁不止,關鍵是一些領導干部和駕駛員心存僥幸,少數人把公車當成權力和地位的象征,存在權力濫用以及公權作祟的心理。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在一些官員心中確有這種心態:公車代表著身份,官員出行就應該公車接送,不少人甚至“無車不出門,無車就辦不成事”。 總結前兩次的經驗和教訓,平陽今年啟動的第三輪公車改革,試圖有針對性地遏制和減少公車私用。劉德賢說,給公車裝上GPS,主要是方便內部監督;而在車前門統一噴涂單位名稱和“公務用車”的字樣,則是發動社會監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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