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臺州一水利局原副局長受賄獲刑十年三個月
www.fjnet.cn?2013-06-18 23:08? ?來源:中國新聞網 我來說兩句
中新網臺州6月18日電 浙江省臺州市黃巖區水利局原副局長喻華陽涉嫌受賄案在黃巖法院進行第四次公開開庭審理,并當庭宣判被告人喻華陽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三個月。 據了解,今年43歲的喻華陽曾任黃巖區水利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兼黃巖區永寧江治理工程指揮部常務副指揮,并主持永寧江治理工程指揮部工作;2012年4月任黃巖區委區政府農村工作辦公室主任、區委辦公室副主任。 經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喻華陽在2008年至2012年擔任黃巖區水利局副局長兼黃巖區永寧江治理工程指揮部常務副指揮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多家企業或者個人多次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25萬元。 主要包括為潘岳波掛靠浙江省第一水電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中標承建黃巖永寧江治理二期八一廠段河道整治工程26標在工程款支付、工程聯系等方面的關照;為王遵黎的臺州市水利水電建筑有限公司掛靠浙江萬里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在黃巖永寧江干溝改造工程4標、8標、11標等中標、工程款支付等方面的關照;為王衛東掛靠浙江省圍海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在永寧江治理四期3標工程中在工程款支付、工程聯系等方面的關照。被告人喻華陽對有求于自己的請托人送來的現金、香煙、葡萄酒、月餅、魚票、茶葉等從不拒絕,照單全收。 被告人喻華陽身為國家機關從事公務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25萬元,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依法應予懲處。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喻華陽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三個月,并處沒收財產人民幣八萬元。追繳并沒收被告人喻華陽犯罪所得贓款人民幣二十五萬元,上繳國庫。 (原標題:浙江臺州一水利局原副局長受賄獲刑十年三個月) |
- 心情版
- 請選擇您看到這篇新聞時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相關新聞
- [ 05-27]住建部一女調研員獲刑10年半 多次泄露評審信息
- [ 05-14]女總監謊稱可賣低價房索好處費 被判受賄獲刑
- [ 04-23]長沙市政府原副秘書長受賄獲刑10年
- [ 04-23]原長沙市政府副秘書長彭再魁受賄332萬獲刑十年
- [ 04-19]人社部副處長獲刑十年:用出租房方式受賄63萬
- [ 04-12]湖北鄖縣原藥監局局長受賄40余萬獲刑六年
- [ 04-09]海關副關長受賄獲刑7年 懺悔稱被陰暗面遮住眼睛
相關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