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任何組織個人有權舉報勞務派遣違法違規
www.fjnet.cn?2013-06-21 11:47? ?來源:中國新聞網 我來說兩句
《辦法》進一步明確,勞務派遣單位應當于每年3月31日前向許可機關提交上一年度勞務派遣經營情況報告,如實報告下列事項: (一)經營情況以及上年度財務審計報告; (二)被派遣勞動者人數以及訂立勞動合同、參加工會的情況; (三)向被派遣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的情況; (四)被派遣勞動者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 (五)被派遣勞動者派往的用工單位、派遣數量、派遣期限、用工崗位的情況; (六)與用工單位訂立的勞務派遣協議情況以及用工單位履行法定義務的情況; (七)設立子公司、分公司等情況。 勞務派遣單位設立的子公司或者分公司,應當向辦理許可或者備案手續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交上一年度勞務派遣經營情況報告。 許可機關應當對勞務派遣單位提交的年度經營情況報告進行核驗,依法對勞務派遣單位進行監督,并將核驗結果和監督情況載入企業信用記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許可機關或者其上級行政機關,可以撤銷勞務派遣行政許可: (一)許可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給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發放《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的; (二)超越法定職權發放《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的; (三)違反法定程序發放《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的; (四)依法可以撤銷行政許可的其他情形。 申請人隱瞞真實情況或者提交虛假材料申請行政許可的,許可機關不予受理、不予行政許可。 勞務派遣單位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和隱瞞真實情況或者提交虛假材料取得行政許可的,許可機關應當予以撤銷。被撤銷行政許可的勞務派遣單位在1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勞務派遣行政許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許可機關應當依法辦理勞務派遣行政許可注銷手續: (一)《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勞務派遣單位未申請延續的,或者延續申請未被批準的; (二)勞務派遣單位依法終止的; (三)勞務派遣行政許可依法被撤銷,或者《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依法被吊銷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當注銷行政許可的其他情形。 勞務派遣單位向許可機關申請注銷勞務派遣行政許可的,應當提交已經依法處理與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關系及其社會保險權益等材料,許可機關應當在核實有關情況后辦理注銷手續。當事人對許可機關作出的有關勞務派遣行政許可的行政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任何組織和個人有權對實施勞務派遣行政許可中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舉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及時核實、處理。 |
- 心情版
- 請選擇您看到這篇新聞時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 [ 06-19]人社部:2012年全國7萬人冒領社保待遇近1.2億
- [ 06-18]人社部:建議適時公布調查失業率 已在試點
- [ 06-18]人社部部長:直轄市承載力有限 難以放開戶籍
- [ 06-17]人社部:社保“雙軌制”終將合并統一
- [ 05-31]人社部:對所有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名登記
- [ 05-29]人社部發布2013年中央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