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妻出軌精神病男舉刀相向 殺妻后幫她穿衣服
www.fjnet.cn?2013-07-02 18:52? 梁兆周 劉紅春?來源:羊城晚報 我來說兩句
丟了工作后精神也不正常了,僅僅由于懷疑老婆有外遇,他便舉刀相向。廣東省懷集縣法院7月1日介紹,一名殺死老婆的精神病男子已被法院判決強制醫療。 強制醫療會不會演變為眾人談虎色變的“被精神病”?針對近年精神病被告人逐年增多的情形,懷集縣法院表示,精神病人的家屬應通過各種途徑幫患者及時就醫。 丟了工作精神失常 38歲的何鑄,2008年被一家化工廠辭退后干起了個體戶,靠販賣水果營生。妻子梁瑩在縣城一所中學教書,兒子何毅在讀初中。在旁人眼里,這是個令人羨慕的美滿家庭。 何鑄的精神疾病,起源于他在化工廠擔任出納員期間賬面短缺了15萬元。在向親人借款填上這筆錢后,他被辭退。 此后,何鑄就開始出現精神病人的初步癥狀。起初是喋喋不休、疑神疑鬼,后來發展到嫉妒妄想、被害妄想。家人帶他去醫院診療,但他認為自己沒病、拒絕吃藥。 后來何鑄的病情愈發重了。他甚至打電話給妹妹何蓮稱“哪里有手榴彈賣、哪里有刀賣,我要去殺那個人”。 殺妻后幫她穿衣服 2012年12月6日,何鑄到廣州進貨,因臨時發病被帶進了派出所,連夜被家人帶回了家。當晚何鑄總被夢魘驚醒,整夜就想著老婆梁瑩會向他下毒,“不能再讓她這樣害我了,決定殺死她。” 第二天早晨8時許,趁梁瑩在睡覺,何鑄拿了一把菜刀摸進睡房,見妻子已睡醒,掄起菜刀朝梁瑩連砍七刀后,他認為要是用刀砍死妻子的話要砍很多刀,太殘忍,隨即用手掐住梁瑩的脖子直至其窒息死亡。之后,何鑄幫妻子穿好衣服,更換了粘有妻子血跡的毛衣,卷起床鋪,然后用妻子的手機撥打110報了警。 事前,何鑄寫好了長達6頁的遺書,回顧了他與妻子的感情歷程,并懷疑妻子出軌了,可能要害死他。他在遺書中寫道:“我一直懷疑你要取我的命,你不可以犧牲愛著你的人的生命作為報復。” 兒子成長備受關注 精神病鑒定顯示,何鑄案發時存在幻聽、關系妄想、嫉妒妄想、被害妄想等精神病性癥狀,邏輯推理荒謬,行為表現沖動,對作案行為的實質性辨認能力喪失。鑒定意見最后評定其殺妻時處于發病期,在案中無刑事責任能力。 法院認為,何鑄在精神病發病期間,實施了持刀殺人的行為,嚴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經法定程序鑒定為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有繼續危害社會的可能,符合強制醫療條件,應予強制醫療。 庭上,梁瑩的父母、兄弟姐妹并未過多地責備何鑄,甚至連賠償都沒怎么提。他們和何鑄的父母唯一考慮的就是何毅日后的成長之路。他們竭力地保護著何毅,不讓他見到案發現場,不告訴他偵查進程,不讓他參加庭審,為的就是不讓這個年僅14歲的孩子心中留下陰影。 案發后,何毅被接到了姥姥家生活,外公外婆和舅舅們決意要把他撫養成人,讓他健康快樂成長。(文中當事人為化名) 法眼觀察 強制醫療會否演變為“被精神病”? 在審判實踐中,懷集縣法院發現,近年來,精神病被告人逐年增多,由于缺乏及時的救治和有效的監管,精神病人行兇的報道也常見諸報端,目前已成為一個社會問題。 據了解,新刑事訴訟法將精神病人的強制醫療納入特別程序,而精神衛生法規定了可以對符合條件的精神病人實施住院治療。精神衛生法的實施晚于新刑事訴訟法,并且對“強制醫療”只字未提,這是否意味著其取消了強制醫療?強制醫療會不會演變為眾人所擔憂的“被精神病”? 懷集法院副院長何莉珍表示,“強制醫療”是刑法規定的強制措施,針對的是危害社會的精神病人,必須由法院做出司法決定,并且治愈后可以出院,家屬不服醫療決定的,還可以申請復議。“強制醫療”的適用范圍是有犯罪行為又不用承擔法律責任的精神病人,應該是對精神衛生法的補充,兩者適用范圍并不完全一樣,并不沖突。 不過何莉珍認為,精神衛生法應該增加一條:明確精神衛生法與刑法、刑事訴訟法關于“強制醫療”規定的銜接問題。 另外,何莉珍說,我國對“強制醫療”的規定還不完善。比如說該由誰具體承擔醫療工作、費用該誰出,就連法院和公安機關許多工作人員都不清楚。不過從理論上講,“強制醫療”的費用應由政府承擔。但即便如此,這種醫療針對的精神病人只是少數,更多未造成大危害的精神病人都不可能進行“強制醫療”。(董柳 通訊員 梁兆周 劉紅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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