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高出臺司法解釋就網絡犯罪8方面問題做出規(guī)定
www.fjnet.cn?2013-09-09 20:28? 華春雨、楊維漢、陳菲?來源:新華網 我來說兩句
原標題:中國出臺司法解釋劃定網絡言行法律邊界 新華網北京9月9日電(記者華春雨、楊維漢、陳菲)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9日召開新聞發(fā)布會公布關于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釋,為網絡言行劃定法律邊界。 該司法解釋共10條,對利用信息網絡“捏造事實誹謗他人”及實施誹謗行為“情節(jié)嚴重”的認定,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犯罪適用公訴程序的條件,利用信息網絡實施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非法經營等犯罪的認定,嚴厲打擊信息網絡共同犯罪等8個方面問題進行了明確規(guī)定。司法解釋將于2013年9月10日起施行。 近年來,利用網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的現象在中國社會日漸增多。警方近期查辦并公布的案件中,就有號稱“謠翻中國”的“秦火火”、借維權斂財的周祿寶、泄私憤造謠的傅學勝,以及自建網站敲詐勒索的仲偉等。 “由于網絡具有公共性、匿名性、便捷性等特點,一些不法分子將其作為新的犯罪平臺?!弊罡呷嗣穹ㄔ盒侣劙l(fā)言人孫軍工說,出臺司法解釋的目的是結合新型犯罪的特點,對刑法相關條文的法律適用依法進行解釋,為在司法實踐中準確懲治相關犯罪提供明確的依據。 中國刑法規(guī)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jié)嚴重的,構成侮辱罪或誹謗罪。此次出臺的司法解釋對利用信息網絡誹謗他人構成誹謗罪的兩個要件“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jié)嚴重”分別予以了規(guī)定。 中國人民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副主任謝望原教授認為,公民享有言論自由,但并不意味著可以隨心所欲地發(fā)表任何不負責任的言論,正因為如此,絕大多數國家刑法均規(guī)定有誹謗罪。 謝望原說,中國刑法規(guī)定的誹謗罪一個顯著特點是,只有“情節(jié)嚴重”的誹謗行為才構成誹謗罪,而一般的誹謗行為只能作為民事侵權或行政違法行為處理。 長期以來,何謂“情節(jié)嚴重”一直是誹謗罪認定中的一大難題?!艾F在,司法解釋予以了明確。這就意味著凡是利用信息網絡惡意發(fā)表誹謗他人信息,達到標準之一的,行為人必須承擔相應刑事責任。”謝望原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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